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2-01 来源: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人大职能简介
1.承担代表大会、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秘书长会议等会议的筹备、会务工作及会议有关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2.负责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和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
3.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文电、档案、保密、文印等工作;负责市人大机关信息网络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4.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与县(区)人大常委会联系的有关工作;负责答复县(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及市级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的询问。
5.负责市人大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培训工作。
6.负责市人大机关党委工作。
7.承担市人大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和接待工作。
8.负责市人大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9.负责市人大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10.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并负责向市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动态。
11.负责市人大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12.负责市人大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13.负责市人大机关目标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
14.受市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秘书长会议或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的委托,综合协调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的工作。
15.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秘书长会议或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攀枝花市人大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做实“两个机关”建设,紧紧围绕市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1.进一步把牢正确方向。更加自觉地坚守政治定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更加自觉地坚定制度自信,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巨大优越性,毫不动摇地坚持,与时俱进地完善。更加自觉地坚持市委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将市委要求贯穿履职行权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当好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实践者、推动者和保障者。
2.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紧扣市委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攀枝花这一目标、“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计划预算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审计及查出问题整改等工作报告,调研视察重大项目实施、重点领域改革、营商环境改善等工作,推动精准脱贫成果巩固、农文旅融合发展、国有企业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措施落实。围绕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加快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听取审议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跟踪监督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围绕机构改革推进,更加关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市场监管等工作。围绕民生福祉提升,推进民生实事项目落实,跟踪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健康城市建设等工作,听取审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报告,视察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调研农村医疗卫生情况和城乡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与布局情况。围绕法治攀枝花建设,视察“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听取审议法院加强民商事审判、检察院公益诉讼情况报告,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平台建设。
3.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在地方法规的立项、起草、审议等环节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做好《攀枝花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三审”工作,突出地方特色,做到具体条款繁简得当、重点条款精雕细琢,确保法规有效管用。完善立法技术规范、立法评估、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健全立法听证、立法协商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序扩大社会公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使之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和人民意愿。
4.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巩固“代表工作年”活动成效,深化“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室)”建设,促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落实。及时向代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保障代表知情知政。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立法、检查、调研、视察等相关活动和会议,拓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形式。倡议各级人大代表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表率。继续开展代表履职培训,加强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强化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继续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评议试点工作,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完善建议办理答复和评价工作机制,提高代表建议实际问题解决率。
5.进一步打造过硬队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精心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四讲四有”主题教育活动,深化“四型”机关建设,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实现学习教育培训经常化。完善专门委员会设置,健全常委会工作机制,优化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工作机制,推进各项工作更加高效规范。大力宣传人大工作的生动实践和人大代表的履职事迹,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思想引领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埋头苦干,为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攀枝花而努力奋斗!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人大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代表联络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人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攀枝花市人大2019年收支总预算205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人大2019年收入预算205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人大2019年支出预算2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1万元,占75.85%;项目支出497万元,占24.1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人大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5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人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5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9万元,支出数2058万元,比2018年支出数减少29万元。主要是积极响应财政紧缩银根,厉行节约,减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8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14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23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预算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代表大会顺利圆满召开 。
4.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2019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立法咨询工作经费。
5.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19年预算数为24万元,主要用于:①城乡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②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努力促进农业民族宗教侨务工作上新台阶;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善民生,着力推动我市教科文卫等事业科学发展;④围绕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依法实施监督。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2019年预算数为114400元,主要用于:①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②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督促代表建议意见办理。
7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231万元,主要用于:①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工作正常运转:② 做好人大网信息更新及人大制度、会议宣传活动;③保障10个工作机构工作正常运转。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人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61万元。
人员经费12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人大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7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1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人大工作正常运转、调研、督导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人大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攀枝花市人大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攀枝花市人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3万元,下降4.1%。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攀枝花市人大共有车辆8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若没有的请填写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攀枝花市人大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7万元。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x
103001攀枝花市人大办公室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公开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