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2-20     来源:市交警支队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交警支队职能简介。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建于1987年,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组织、指导、监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员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二)交警支队2020年重点工作。

交警支队2020年部门预算资金在保障日常工作性支出的同时将主要投入到以下几点重点工作方面。

1、突出一个主题。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任务,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切实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着力提升道路交通现代治理能力,全力提升公安交警队伍素质能力,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着力锻造四讲”“四新公安交警铁军

2、完善三大保障体系。

1)完善科技支撑保障。推进交通治理科技信息化的深度建设和深度运用,依托智能交通系统改造提升工程,全力打造数字警务、建设智慧交管,推动现有交管各信息化系统一体化运维,发挥数据研判对城市交通管理的支撑作用,实现交通管理情报制导、精确打击、精准防控。

2)完善农村交管保障。全面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推广“一灯一带”建设,深度运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重点推动解决县级党委政府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保障难题,有效解决农村道路漏管失控问题。

3)完善应急管理保障。精细组织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交通安全工作,健全重大交通安全警卫勤务工作制度,完善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等条件下交通应急管理及区域协作工作机制,强化物资装备储备管理和执勤执法安全防护

3、健全四项机制。

1)健全源头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完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重点区域和时段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动态排查、分极管控常态机制,完善源头隐患清零制度。

2)健全城市交通影响评价机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推进城市交通共管共治共享,积极参与城市道路规划建设,推动市级部门定期开展治乱疏堵对策研究。

3)健全常态实战练兵和网上网下教育培训机制,着力提升队伍九种能力(法律应用、执勤执法、调度指挥、事故预防和处理、车驾管理、信息化应用、宣传教育和舆情引导、执法管理、大型活动安保);

4)健全队伍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执法数据与记录仪音视频资料比对分析、异常业务预警通报、队伍风险排查研判常态工作机制,严格规范辅警队伍管理;加强执勤执法权益维护,落实好战时奖励、走访慰问等暖警措施。

4.深化专项整治行动。

深化源头隐患清零行动;深化路面秩序净化行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推动堵点乱点治理,保持对机动车酒驾醉驾、假牌套牌假证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化公安交管改革行动,抓好10+20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和新6项服务措施落地见效,最大限度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目标,加大“交管12123”推广使用力度,让公安交管改革惠及更多群众;深化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统筹用好媒体力量、社会力量、道德力量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深化社会协同共治行动,打造联动共融、责任共担、隐患共治、安全共享的交通安全共同体。

二、单位构成情况

交警支队为攀枝花市公安局下属的副县级行政单位,属独立一级财务预算管理体制,无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下设科、所、队13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交警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14.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98.8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212.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8.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5.38万元。交警支队2020年收支总预算7312.9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交警支队2020年收入预算7312.9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14.14万元,占95.9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98.84万元,占4.09%2020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85.86万元,增幅2.61%其中: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67.96万元,特别业务费增加17.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交警支队2020年支出预算731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1.54万元,占64.7%;项目支出2581.44万元,占35.3%2020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85.86万元,增幅2.61%其中: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67.96万元,特别业务费增加17.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12.9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14.14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98.8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212.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8.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5.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交警支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14.1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2.9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预算数185.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67.96万元,项目经费特别业务费增加17.9万元;二是减少预算经费208.84万元,为红绿灯智能交通管控系统维护费,该项目经费2019年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020年调整至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14.1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212.87万元,占88.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89万元,占6.64%;住房保障支出335.38万元,占4.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930.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11.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19.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支队日常公用经费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在职人员党建经费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20年预算数为348万元,主要用于:

1)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设维护费188万元,通过改造整合、集成接入视频、卡口、交通违法取证等交通监控系统及设备,提高精准打击、主动防控水平,使交通管理工作勤务更科学、指挥更高效、纠违更及时、服务更到位,保障道路畅通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2)车辆违法超速抓拍系统维护费160万元,保证市区30个固定测速点位的正常运转,运用科技手段加强道路监管,有效控制因超速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0年预算数为1914.6万元,主要用于:

1)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经费1047.8万元,用于保障辅警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等基本人员经费,让这支队伍在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协助交通民警疏导交通,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等警务活动中充分发挥作用。

2)交通执法设备购置费50万元,用于购置和维护执勤执法必配装备,全面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执勤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平稳,切实为攀枝花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3)业务运行费73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工作成本,深入落实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新举措,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同时保障开展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办案基本工作支出,通过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力震慑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和谐、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通行环境。

4)特别业务费86.8万元,经费用于保障交通管理业务工作的基本运行保证公安交通管理基础工作的完成。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20万元,用于保障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案件工作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用、追偿费用、委托代理费用、劳务费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155.0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55万元,保障退休人员福利费和党建经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5万元,保障退休人员退休费和医疗补助。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306.96万元,用于在职民警缴纳机关养老保险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2020年预算数3.88万元,经费用于5名长赡人员的生活补助。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335.38万元,用于在职民警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31.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87.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13.87万元,津贴补贴1915.82万元,奖金65.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6.9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9.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9万元,住房公积金335.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4.52万元,退休费123.94万元,生活补助3.88万元,医疗费补助6.56万元。

公用经费643.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1.6万元,水费8.32万元,电费20.8万元,邮电费4.25万元,差旅费62.4万元,公务接待费9.41万元,工会经费55.89万元,福利费29.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08万元,其他交通费177.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党建经费56.4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6.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7.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0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交警支队2020年与2019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5%。减少的原因是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压减经费预算安排数。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各地市州来攀公务工作人员,交警支队在公务接待工作中将继续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遵守《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攀枝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约、严格标准和对口接待等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2020年交警支队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2019年度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77.08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5%。减少的原因是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压减经费预算安排数。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48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44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2辆,越野车2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4辆,其他车型1辆,摩托车95辆(其中36辆摩托车已达到报废标准,待处置报废)。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08万元,用于14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路面巡逻、执行公务等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转。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8.84万元。经费用于:

(一)标志标线施划与维护费90万元,通过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施划和维护管制和引导交通,提高道路运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红绿灯智能交通管控系统维护费208.84万元,通过对红绿灯控制系统的维护,完善城区监控硬件设施,可开展红绿灯自适应控制、人工控制,有效缓解城区拥堵情况,减少和避免因人车、车车争道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可净化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交警支队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43.6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9万元,增长0.14%,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在职人数较2019年增加2人。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交警支队共有车辆148辆含摩托车9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4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交警支队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82.6万元,其中: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设维护费188万元,车辆违法超速抓拍系统维护费160万元,特别业务费86.8万元,辅警人员经费1047.8万元,交通执法设备购置费50万元,业务运行费730万元,道路交通事故救助经费2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信息化建设: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公安特别业务: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交警支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doc

部门预算公开表_[141001]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ls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说明 (交警支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