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9月3日—9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9-23 来源:行政审批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9月3日—9月18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9月23日-2020年10月12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3316186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319
邮编:61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110KV城南变电站增容扩建工程 |
攀环审批〔2020〕53号 关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盐边县供电分公司110kv城南变电站增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
2020.9.3 |
2 |
110KV新九变电站增容扩建工程 |
攀环审批〔2020〕54号 关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盐边县供电分公司110kv新九变电站增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
2020.9.3 |
3 |
益民乡锦鸿果蔬胶筐厂异地搬迁改扩建项目 |
2020.9.10 |
|
4 |
尾矿干排技改工程 |
2020.9.14 |
|
5 |
钛及钛合金管项目 |
2020.9.18 |
|
6 |
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研究及产业园一期项目 |
202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