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4月13日—5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5-12     来源:行政审批科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413—58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512日-2020525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3316186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342

邮编:61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攀枝花小沙坝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攀环审批〔2020〕13号 关于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小沙坝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环境.doc

2020.4.13

2

废旧耐火材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攀环审批〔2020〕14号 关于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废旧耐火材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020.4.14

3

钛钢复合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攀环审批〔2020〕15号 关于四川钛程钛业有限公司钛钢复合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020.4.29

4

新建撬装加油站项目

攀环审批〔2020〕16号 关于攀钢集团攀枝花坤牛物流有限公司新建撬装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020.5.8

 
审核: 吕鹏   责任编辑: 王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