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国资委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1-22 来源:市国资委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19年度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调研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攀办函〔2019〕107号),攀枝花市国资委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攀枝花市国资委(http:/gzw.panzhihua.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年以来,我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做好《条例》的培训学习和检查督促工作,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委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抓,其他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的工作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市国资委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更新与维护任务,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人员承办,为贯彻实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规范管理,保障政务公开网站安全运行。
一是落实并完善政务公开机关网上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健全信息责任事件报告制度和举报制度,重点对上网信息来源、发布审查等环节严格把关,根据“谁上网、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对需要上网的信息,经过严格的三次审核,即信息来源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网络审核,最后由分管办公室的委领导把关,三次审核通过后,明确专人负责网络信息的上传、维护和监管工作,确保上网信息始终处于可查、可管、可控状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避免保密信息失密事件的发生。
二是定期不定期对我委网站信息进行自查、清理。依照法律和电子政务内网的有关规定,重点排查政治类信息、重大信息、社会热点和敏感信息。尤其是在互联网上选编信息时,以我国权威媒体和我国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严禁上载非法网站信息,力争做到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上网信息不留隐患。经我委认真开展上网信息排查、清理行动,经过拉网式排查,在委系统网站上没有发现任何不良信息和有害信息。
三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推进重点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政务公开渠道与建设情况。
目前,我委网站共设置概况信息、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领导讲话、办事服务、公共参与、重点信息公开、“五公开”、公告通知等栏目,全面公布了部门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工作动态、重点工作等内容,成为我委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公共服务、服务民生的电子平台。在信息维护更新环节上实行专人维护制度,在公开制式法定信息的同时,还围绕国有资产,国资国企改革重点发布指导性、前瞻性信息,公开对象面向社会。通过实效性强的各类公开措施,切实提高了我委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同时,我委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我委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形式、受理内容、处理程序、办结时限等,并设立咨询专线,方便公众了解、查询。今年以来,我委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申请。
2019年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39条,其中常年公开更新概况信息,工作动态类256条、计划总结类4条、“五公开”63条,政策解读类13条、人事信息类8条、政府重点信息类24条、公告通知15条、领导讲话类2条、专项类:37条,其它20条、处理网上来信来函咨询1件。
(四)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概况信息。国资委班子成员及分工简介、机构简介、内设科室及职责。
2.工作动态、计划总结、“五公开”:国资委日常工作、管理、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决策、完成情况以及监管企业所做的工作推进完成情况。
3.政策解读类。研究拟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有关法规和重大政策制订的协调工作;指导和协调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工作;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研究所出资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4.人事信息。重点公开机关和监管企业的干部、人事任免等信息(包括下属企业的主要领导任免)。
5.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业绩考核、企业领导人员薪酬、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
6.公告通知类:需向社会公告、公示内容,国有企业招投标内容等。
7.领导讲话:主要领导在重要会议、贯彻落实重要文件精神的讲话。
6.其它:意见征集、领导信箱、在线访谈、咨询、投诉信件答复等。
(五)信息公开形式。
主要是通过国资委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目录系统,通过国资委门户网站和政府目录系统可以查阅国资委概况、监管企业公司名称、经营资质、联系方式、地址,经营业绩,财政信息、重点工作信息,在线咨询、投诉、各类政策、学习文件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6 |
6 |
6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2.8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名士
|
0 |
0 |
0 |
0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无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无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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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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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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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信息公开的不完整、不细致,有的信息可读性不强,参考价值不高。三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特别是解读信息不够、意见征求反馈不多。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公开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使全委各科室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时效性,做到政务信息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注意随时更新。
2.强化监督,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为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我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注重实效,规范政务公开形式。认真解决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制定、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措施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疑点、难点问题,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程,做到市委市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因各部门职能不同,工作重点不同,攀枝花市国资委无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权限,公开信息内容相对单一、价值性不强,范围狭窄、琐碎,有些模块无法达到更新时间,望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