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14号)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9-07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8号),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攀枝花市正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正好超市仁和店经营的韭菜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韭菜;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1年3月31日;被抽样单位:攀枝花市正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正好超市仁和店(以下简称正好超市仁和店);抽样单编号:GC21510000004030214;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
(二)经营单位行政处罚情况
仁和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4月29日开展核查处置。经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韭菜2.5公斤,货值14.9元;已销售2.5公斤。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由于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购进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来源。仁和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7月16日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对其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产品不合格可能为产品种植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所致。仁和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正好超市仁和店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对不合格批次食品进行召回;继续履行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主体责任。
二、攀枝花北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华芝分公司经营的韭菜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韭菜;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1年3月31日;被抽样单位:攀枝花北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华芝分公司(以下简称北华联华芝分公司);抽样单编号:GC21510000004030215;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
(二)经营单位行政处罚情况
仁和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4月29日开展核查处置。经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韭菜5公斤,货值39.9元;已销售5公斤。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由于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购进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来源。仁和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7月16日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对其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产品不合格可能为产品种植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所致。仁和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北华联华芝分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对不合格批次食品进行召回;继续履行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主体责任。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7日
以上主要信息来源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