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09号)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4-16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号),涉及我市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抽样单编号为SC20510000003943111的不合格食品“航绘鲜鸭蛋”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

产品名称:航绘鲜鸭蛋;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日期:2020年10月9日;被抽样单位: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第五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联公司五分公司)抽样单编号:SC20510000003943111不合格项目: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

二、经营单位核查处置

(一)行政处罚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2月2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北京华联公司五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以及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2月8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08元(大写壹佰零捌元);

3.罚款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二)排查整改

经调查,北京华联公司五分公司在购进上述产品时未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北京华联公司五分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保存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2月8日组织复查验收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