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建筑工地存在扬尘污染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4-08 来源:攀枝花日报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4月4日,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部分建筑工地“灰头土脸”,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
当天上午10时许,记者在位于市政务服务中心对面的2017—BS1地块总坪及边坡支护项目看到,项目入口两侧,各有一个正在喷水的喷淋装置,工地周边有蓝色的围挡。但入口处车辆进出的冲水池还未投用;现场道路没有硬化;渣土裸露;物料堆放区裸露在外;施工区域虽设置了小型喷淋装置,但未使用;渣土车辆来回穿梭,仅覆盖一层遮挡布,没有做到密闭运输,进出工地时仅用水管简单冲洗。
随后,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四十中小附近的炳三区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道路工程(一期)施工现场,发现施工队伍已入场,场平施工已经开始,但没有任何防治扬尘污染措施,现场泥土裸露、喷淋装置未投入使用,而距施工现场30米处的学校学生宿舍楼顶就是炳三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现场施工时尘土飞扬,导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的PM10和PM2.5指标超标。
“现场检查发现,这两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措施不到位。”市环境保护局有关负责人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 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暂时不用土地实行100%绿化覆盖等7个100%管理。对施工单位存在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覆盖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整改,处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工整治。
“针对发现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两处建筑工地,市环境保护局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同时,加强巡查,强化对建筑工地的规范管理。”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正在加快制定《攀枝花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通过齐抓共管、综合施治,提升和改进扬尘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做好“钒钛、阳光”两篇文章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记者 谭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