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1-07-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昨(20)日,我市《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意见征求会在攀枝花会展中心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谢道全出席会议。

  据了解,《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共包括总则、责任区制度、容貌秩序、环境卫生、规划与建设、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八个部分。根据《条例(草案)》规定,处罚力度最大的当属回收餐厨垃圾危害人体健康现象。其第七十一条规定,从餐厨垃圾中回收的物质用于生产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产品非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上,市公安、城管、环保、住建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就《条例(草案)》进行了热烈讨论,并针对我市实际提出了对食品安全事故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对停车场所的管理、加强宠物管理等意见和建议。

  谢道全在讲话中指出,省人大制定《条例》是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法制化、常态化、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的有效手段。他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制定《条例》对推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改善民生、建设和谐四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意义,积极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整理,及时报送省人大,以促进《条例》早日施行。(记者 李云飞 实习生 张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