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钢企欣宇化工有限公司钛业分公司碳化渣低温氯化制备四氯化钛中试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0-03-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提高攀西钛资源的利用率,同时为攀钢集团高端钛产业的发展提供原料保障,攀枝花钢企欣宇化工有限公司钛业分公司于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内海绵钛项目第三条氯化生产线北侧用地内,利用攀钢碳化渣为原料,采用低温选择化氯化工艺,建设一条年产1万吨四氯化钛项目的中试线,新增氯化炉、50 m3原料仓、布袋除尘器、循环淋洗塔、沉降槽等生产设备设施。本项目已在攀枝花经济委员会进行立项,并委托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并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攀枝花钢企欣宇化工有限公司钛业分公司碳化渣低温氯化制备四氯化钛中试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址:四川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马店河片区

  3、建设性质:技改

  4、建设规模:年产1万吨四氯化钛

  5、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用地7亩,主要建设面积161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低温选择性氯化生产线(占地面积780m2)、罐区(12.00×6.00m)、原料库(15.00×20.00m)、炉渣堆场(20.00×15.00m)及各公辅、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建设等。

  6、环境保护:本项目粉尘主要来源于高炉碳化渣倒运、输送过程中的粉尘散发,在粉尘产生区域设置配套的收尘系统,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经收尘后排出气体中含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噪声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将各类风机等设于室内,风机的出口处设置消声器;废气主要来源于氯化炉尾气,尾气采用三级水洗和一级烧碱洗涤净化措施,经过净化后氯气排放浓度不超过8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的要求;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是设备冷却、洗涤废水,冷却废水通过循环水系统重复利用,设备洗涤用水在中间槽内调节pH,沉淀除去其中溶解的钙、镁离子后进入海绵钛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至金沙江,排水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的要求。

  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对本项目建设若有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本公示发布10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攀枝花钢企欣宇化工有限公司钛业分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钒钛产业园欣宇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13982342634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3980453371 传真:028-86258654

  电子邮件:27092929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