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安宁铁钛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石灰石矿综合利用及生产加工项目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08-11-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1 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建设为200m3全自动高品位活性石灰立窑,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允许类。经米易县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川投资备[5104210710301]8142号)文件同意备案立项。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清洁生产

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均采取了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其中生活废水用于绿化、农林浇灌等,不仅节约了水资源也节约了肥料;针对不同的固废也分别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得到了充分利用。总体而言,本项目较好的贯彻了清洁生产原则。

 

3 选址、总图、规划

3.1 选址与规划的相容性

选址为米易县工业发展用地,符合米易县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建设位置在城市规划范围外,本工程项目在米易县一枝山工业集中区建设,与米易县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相容。米易县规划建设局出具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同意项目的选址。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从环保角度可行。

 

3.2 总图布置合理性

本项目选址于米易县丙谷镇一枝山工业集中区内,占地约54亩。

根据工艺布置,厂房布置在石灰厂内的东北部和东南部,由场地的西部往东南侧依次布置生产办公区、原料堆场区、石灰立窑区、成品库区、临时堆场区和型煤预留装置区等,最大程度远离了保护目标,降低了废气对其的影响

根据地形条件,厂房全部为台阶式,设计采用单层阶梯式4个台阶布置。原料堆场分布在两个台阶,标高分别为12251220。生产办公区标高为1220。石灰立窑区标高为1210。成品库区标高为1210。临时堆场标高为1210。型煤预留装置区标高为 1215。利用地形高差进行物料输送,节约了能源。

综上分析,本项目总图布置符合工艺流程,满足工艺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总图布置合理。

 

4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4.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安宁河评价区域河段(断面断面),地表水监测项目中,所有监测项目单项指数均大大低于1,表明其浓度值远低于地表水类水域标准,评价区域河段水质良好。

 

4.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在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普遍较好,评价区域内4个监测点3项监测项目(SO2NO2TSPPM10)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小于1,其浓度值不管一小时平均值或日均值均在评价标准以下,评价范围内的空气污染物(SO2NO2TSPPM10)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其中尤以SO2含量为低,不到标准值的10%

 

4.3 声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噪声本底为:昼间35.8~45.2dB(A),夜间37.3~40.7dB(A),均低于厂界噪声3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5 达标排放、总量控制

5.1 达标排放

本工程对产生的粉尘混入成品一起外卖,不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对焙烧过程中产生的烟粉尘采取干法布袋除尘措施进行除尘;项目不产生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送与当地农民浇地,不外排;对强噪声源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全公司排放的三废主要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

 

5.2 总量控制

项目实施后涉及的总量控制因子有二氧化硫、工业粉尘。攀枝花市政府下达给米易县SO2总量指标为2100t,本项目总量指标由米易县环境保护局在区域环境容量中调剂解决。同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也应采取尽量使用低硫煤等方式减少SO2排放量,减轻当地SO2总量压力。

 

1  项目总量控制建议指标(t/a

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

本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

评价建议总量控制指标

大气污染物

烟(粉)尘

38.73

39

SO2

144.33

145

 

6 环境影响分析

6.1 建设期环境影响

建设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扬尘、噪声、施工废水、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只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可大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本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废气、弃土后,不会对当地区域产生明显影响。

 

6.2 运行期影响

6.2.1 对环境空气影响

I  TSP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典型日正常排放情况下TSP对各监测点的预测结果:项目建成后对评价区域内的各监测点的浓度贡献值仅为00.0008mg/Nm3,与本底值叠加后评价区域内TSP0.08020.2201mg/Nm3,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维持不变。TSP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4mg/Nm3,最大落地距离为厂址NE方向396m,不在保护目标区域,说明本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粉尘对其影响很小。

正常生产时,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量较少,经预测分析对环境保护目标及周围环境贡献值较小,与环境本底和在建项目的贡献叠加后的预测结果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

当工程事故排放时(除尘器除尘效率下降),项目建设对评价区域内的各监测点的现状浓度贡献增加值是正常排放的20倍,对评价区域内的各监测点的浓度贡献值分别为0.00440.0005mg/Nm30.00070.0129mg/Nm3,与本底值叠加后评价区域内TSP0.00440.0222mg/Nm3,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最大落地浓度为0.0040 mg/Nm3,最大落地距离为厂址NE方向396m,不在保护目标区域,虽然关心点仍能够满足二级标准要求但比项目正常排放时明显加重。

 

II  SO2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典型日正常排放情况下对SO2各监测点的预测结果:项目建成后对评价区域内的各监测点的浓度贡献值仅为0.00020.0008mg/Nm3,与本底值叠加后评价区域内SO20.00420.0068mg/Nm3,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维持不变。SO2最大落地浓度为0.008mg/Nm3,最大落地距离为厂址NE方向396m,不在保护目标区域,说明本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SO2对其影响很小。

 

III CO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石灰窑正常生产供氧充足时C完全燃烧时,CO产生量较小,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典型日正常排放情况下对CO各监测点的预测结果:对评价区域内的各监测点的浓度贡献值仅为0.0010.004mg/Nm3,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仍将维持不变。

典型日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对CO各监测点的预测结果:对评价区域内的各监测点的浓度贡献值仅为0.0040.008mg/Nm3,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仍将维持不变。CO最大落地浓度为0.04mg/Nm3,最大落地距离为厂址NE方向396m,不在保护目标区域,说明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情况下CO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影响仍然很小,属可接受水平。

 

6.2.2 对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期无工业废水产生,仅有少量生活污水产生。工程招收工人主要为当地住户,吃住均不在厂区内。厂区用水主要是少量的办公生活用水,用水量528m3/a。厂内职工40人,生活用水量0.04m3/d。废水产生量为1.28 m3/ d422.4m3/a),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民浇灌土地用。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因此不会对区域地表水造成影响。

 

6.2.3 对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3类标准。本项目建成后营运过程中,通过对所有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有效措施后,其对环境噪声和厂界噪声影响不大,评价区域内声环境将基本维持现状。

 

6.2.4 工业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由于本生产线主要是为东方钛业公司钛白粉厂污水处理站配套生产所需石灰原料,而污水处理站对石灰原料成份要求并不高,因此石灰烧制过程中无废渣产生。项目固废主要为除尘灰和生活垃圾。

除尘灰主要成分为氧化钙、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等,其产生量为3878.76t/a,经收集后作产品一起外销。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1kg/.天计算,共计13.2t/a,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综上分析,本项目固废处置措施合理,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均可再次综合利用,去向明确,只要采取合理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固废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则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6.2.5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拟建于米易县一枝山工业集中区范围内,占地较少,仅约54亩,区域内无明显的动植物,因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为水土流失。

项目的建设将打破现有的林地-农地生态系统,在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场平工作量,开挖将破坏了原有的地形地貌和地表植被,同时在低凹地形填土,覆盖原有的地表植被,如果施工不当,还易形成次生地质灾害。项目建设对生态的影响如下:

在施工过程中,开挖区将底土翻出,使土体结构几乎完全改变。挖掘区植被全部被破坏。植被和农田遭到严重破坏,原有植被成分基本消失。由于挖掘施工中,各种机械、车辆和人员活动的碾压、践踏以及挖出土的填方和堆放,施工过程使区域植被基本全部被破坏,要恢复原有的程度比较困难;影响区由于表土被铲除、碾压、践踏程度重,不但破坏了地表植被,也破坏了植物的根系,同时该区域土壤被严重压实,植被也难以正常生长。因此,施工对区内植被的影响较严重,绿化恢复也需要较长的时间。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成大片森林区,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大部分地面经混凝土浇筑硬化,厂界四周会修建一定的堡坎,厂区内将作大量的绿化,以上措施都可降低水土流失,改善用地范围内的生态环境。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成后由于占地面积小,水土流失量小,通过项目的建设可降低水土流失量,对用地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6.2.6 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计算结果,其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石灰窑装置为中心TSP200mSO2200m

由于项目在一枝山工业集中区工业用地上建设,周围500m范围内无人居。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无人居等敏感目标。本次评价要求:当地政府规划部门在此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再建和规划居住用房等与项目不相容的敏感设施。

 

7 环境风险

环评报告书认为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靠且可行,通过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降至可接受水平,企业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需要指出的是,项目生产存在有一定的事故风险,应划定安全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的确定应根据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为准。

 

8 公众参与

本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广大居民的支持,大多数居民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其生产、工作、周围居民和当地的环境为无影响;对生活条件有所改善,所有人都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将推动地区的经济发展。本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必须做好污染治理,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9 建设项目环保可行性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区域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拟采用的生产工艺先进、成熟、可靠,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项目对外环境环境风险影响较小,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可行。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则本项目在米易里县一枝山工业集中区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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