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调解化纠纷 高效服务解民忧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5-10 来源:攀枝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024年4月,李某某等35名劳动者因劳动报酬问题与攀枝花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争议,多次调解未果,向攀枝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市仲裁院”)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市仲裁院在立案审查阶段认为该案涉及劳动者众多极易引发群体矛盾,但该案事实清楚、双方均有配合的意愿,调解成功的可能性较高,立即安排市仲裁院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介入处理。
经多方协调,用人单位和35名劳动者均同意于2024年4月24日到市仲裁院调解中心协商处理案件。为了保证当事人按时到达调解现场和调解效果,市仲裁院调解中心联合市总工会调解员共同处理该案,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批错时到达现场。
2024年4月24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都如约按时到达了现场,但劳动者情绪激动。为了调解效果,调解人员安排专人安抚劳动者情绪,引导劳动者理性对待争议,提出合理解决方案,选取职工代表参与调解。在调解陷入僵局的情况下,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引导企业认识到自身在劳动关系中的责任和义务,促使企业积极主动配合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了后期的执行,仲裁院组织全院职工加班加点制作文书并于下午四点前圆满处理了该案,工作人员以高效、公正和专业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同。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及时解决了李某某等35名劳动者的实际问题,也为类似集体纠纷案件的解决提供了参考和借鉴。下一步,市仲裁院将继续秉持“以人为本”和“仲裁为民”的工作理念,以更好地服务群众、维护劳动者权益为宗旨,解决劳资双方的矛盾纠纷,提高群众满意率,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仲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