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孤儿养育标准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12-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今年来,为落实孤儿保障工作措施,提高孤儿保障水平,帮助孤儿健康成长。我市财政部门结合中央和省里的有关政策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孤儿养育标准: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提高116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提高70元。提标后机构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246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748元。近期,市财政安排资金100余万元兑现了该项政策,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李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