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安排1285万元住房公积金收益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12-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我市安排1285万元住房公积金收益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使用效益,按照《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级财政使用2015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全市区级财政1285.13万元,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市级补助。

  2015年省政府下达攀枝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为开工建设6363套,其中:危旧房棚户区改造6190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97.3%;公租房173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2.7%。尽管2015年中央和省已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补助,但我市在大力开展棚户区改造和实施综合整治工作过程中,2016-2020年尚有1.7万户棚户区改造需求。各区主导实施的棚户区改造任务繁重、资金问题仍是困绕区级财政的头等大事。针对此项工作,市财政已积极会同市住建局等部门开展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全市大检查,并召集县区主要领导专题分析研究了相关问题,争取在年底前完成上级资金使用率达到100%,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资金使用率达到50%的工作目标,使2015年未分配的公租房全部建成分配入住。(马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