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获省级资金奖励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8-30 来源:攀枝花日报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85.24万元将全部用于大气污染防治
记者近日从市环境保护局获悉,因上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我市获得了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资金奖励85.24万元,获奖金额在全省排名第三。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积极加强协调配合,实施部门联动,切实将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推向深入。截至6月30日,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0.064mg/m3,比去年同期下降34%,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明显改善,综合整治工作效果明显。7月底,省环境保护厅大气办根据《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规定,分别对全省的12个市(州)给予了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资金奖励。
“我们将合理安排这笔奖励资金,并全部用于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半年我市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注重联防联治,强化督查考核,实施常态化管控,采取强硬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成绩,确保全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李蕊伶 记者 刘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