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城乡低保提标政策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3-12-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今年,我市执行新的城乡低保政策,对低保补助标准再一次提高。三区城市低保标准由275元/人.月调整为330元/人.月,两县参照三区标准自行确定,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本地区城市低保标准的55%。近期,市财政再次下达城乡低保补助资金746万元,全年累计安排各级城乡低保资金6,772万元,兑现42万人次低保补助,缓解了价格上涨给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带来的压力,确保了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