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下达450万元201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3-06-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大力推动我市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前,市财政局、市两资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全市2013年少数民族发展援建项目,并按照逐年增长的资金需求,下拨2013年全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50万元至各区县。并督促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尽快按增值税、一般营业税等8个税种原省级分享部分留给区(县)收入的20%,设立各县(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弥补不宜列入新村建设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