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困难群众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全面启动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3-01-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保障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于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本次补贴的对象和标准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按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300元的标准发放;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按每人360的标准发放。同时,对上述补贴范围内的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在发放生活补贴的基础上每人增发100 元专项补助。目前,市财政已将1,441万元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资金拨付至各县区,全市5.8万余名生活困难群众将在春节前领取到该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