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1-11-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项目 | 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 |
办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4、其它相关法规和规定 |
办理时限 | 一个工作日 |
所需资料 |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 5、属于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解除抵押的,还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6、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分别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原件。 |
业务流程 | 第一步:受理窗口审核、受理相关业务资料; 第二步:缴费(注销抵押不收费); 第三步:核发登记证书。 |
业务种类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机动车抵押登记 | 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 100元/车.次 | 川价发[2005]28号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