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二OO八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司法)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09-09-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涉 企(农) |
序号 |
收 费 项 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元)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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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
三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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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所管理费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司法考试考务收费
司法鉴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共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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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费 总额
每套
每考生
每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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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35.00
250.00
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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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司发〔1991〕64号
川价费〔2003〕138号 攀价费〔2003〕172号 攀价费〔2003〕173号 川价费〔2003〕139号
川价费〔2003〕232号 攀价费〔2003〕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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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区公所、乡(镇)人民政府2%;县区司法局5%;市地州司法局2%;省司法厅1%。 其中:正本10元,副本25元。 司法部30元、省司法厅120元,市(州)、县司法局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