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17号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12-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17号
(总第51号)
攀枝花市地税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税收
征管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12月6日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攀枝花市审计局对攀枝花市地方税务局(简称市地税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税收任务完成情况。
攀枝花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共组织各项收入32662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88974万元,占省地税局下达税收计划287775万元的100.42%;完成省级税收收入26616万元,占省地税局下达税收收入计划24900万元的106.89%;完成地方级税收收入214660万元,占省地税局下达税收计划213388万元的100.60%。基金附加收入完成37648万元,占省地税局下达计划30000万元的125.49%。完成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699万元,占市政府下达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83000万元的100.84%。
2017年市地税局本级年初结转结余4091.97万元,本年收入3907.06万元,本年支出4930.5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68.47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晚征耕地占用税432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攀枝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晚征耕地占用税4326万元的问题,责成市地税局加大催收力度,尽块将晚征耕地占用税解缴入库。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地税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及时向高新区领导专题汇报耕地占用税政策和征管情况,加强与高新区财政局、的沟通协调,帮助土地储备中心争取政府支持。并对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建立了台账制度。并与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就耕地占用税缴纳事宜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向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中心送达了《税务事项通知书》,明确其在耕地占用征管过程中应该履行的纳税义务,责令限期缴纳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