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8号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11-0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8

(总第42

 

 

攀枝花市农林科学研究院2017年度预算

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20181031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攀枝花市审计局对攀枝花市农林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市农林科学院)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农林科学院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职责是围绕我市地方经济发展,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科学技术研究及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管理科)、党委办公室(监察科)、财务科、科技管理科、蔬菜研究所等13个。市农林科学院核定事业编制127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02名,管理人员编制13名,工勤人员编制13名,划转编制1名),党政领导职数5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共23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实配不超过13名)。核定公务车辆编制为25台,其中,小型乘用车辆(19座及以下)14台,机要通信车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台。

根据市财政批复,市农林科学院2017年预算收入为1945.57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支出194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57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根据市农林科学院提供的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草表)反映:年初结转和结余909.68万元,本年收入3383.1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315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4.19万元,项目支出1182.5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36.0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市农林科学院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能按照财政统一的预算编制口径确定的项目类别及明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规定编制部门预算,预算执行结果与年初财政批复预算之间在总量和结构上的差异主要是财政追加项目资金支出。但审计发现,市农林科学院存在账表不符、少计固定资产、多报差旅费、单位多列支应由外出创新创业人员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问题,需要予以纠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账表不符,资产负债表和总账余额中7个科目差异46616118.88元。

(二)少计固定资产1372643元。

(三)多报差旅费728元。

(四)单位多列支应由外出创新创业人员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44093.1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对审计中发现的账表不符,资产负债表和总账余额中7个科目差异46616118.88元的问题,责成调整有关账目;对少计固定资产1372643元的问题,责成补计固定资产;对多报差旅费728元的问题,责成收回,收缴市财政;对单位多列支应由外出创新创业人员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44093.12元的问题,责成收回,收缴市财政。

    四、审计整改情况

市农林科学院按照审计决定和相关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对账表不符,资产负债表和总账余额中7个科目差异46616118.88元的问题,于20187月调整了有关账目;对少计固定资产1372643元的问题,于20187月补记了固定资产;对多报差旅费728元的问题,向相关人员追回了多报的差旅费,于20187月缴市财政,并对相关责任人在单位进行了书面通报批评;对单位多列支应由外出创新创业人员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44093.12元的问题,于20187月收回并缴市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