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3号公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9-14 来源:系统管理组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5年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201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国电科本部及中国电科第十四研究所、中国电科第三十八研究所(以下分别简称十四所、三十八所)等24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国电科成立于2002年3月,主要从事通讯等电子设备制造、软件开发及应用、电子技术研究和服务等业务。据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中国电科2014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476家、参股公司58家、科研事业单位47家;注册资本57.75亿元,资产总额1876.71亿元,负债总额857.91亿元,所有者权益1018.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5.71%;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293.61亿元,净利润110.1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1.74%,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11.75%。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受中国电科委托对其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在中国货币网公开。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国电科围绕电子产业、科技创新、国际化经营、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五大主业架构,着力发展安全电子、软件与信息服务等主导产业,注重加强基础性、前瞻性技术研究,实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创新,提高电子信息装备研发制造能力,加强企业成本控制和经营管理。审计也发现,中国电科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企业重大决策和管理、发展潜力、廉洁从业、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中国电科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因内部关联交易、内部往来抵销不充分,多计资产7.34亿元、负债7.34亿元,多计收入21.73亿元、成本费用19.74亿元,多计利润1.99亿元。
2.2011年至2014年,中国电科本部违规在管理费用中列支职工商业保险支出5053.55万元,其中2014年252.76万元。
3.2011年至2014年,所属第四十八研究所等8家单位通过签订虚假交易合同等方式虚增收入20.41亿元、成本19.07亿元,其中2014年虚增收入5.79亿元、成本5.79亿元。
4.2011年至2014年,所属三十八所等10家单位以餐费、节日补助等名义超工资总额在管理费用等科目中列支职工工资、奖金、补贴等共计4.94亿元,其中2014年0.87亿元。
5.2014年,所属十四所等3家单位未按权责发生制及时确认收入及成本费用,造成少计收入3.2亿元、成本费用1.79亿元。
6.2011年至2015年,中国电科本部及部分所属单位通过编造虚假业务等方式虚列支出,用于发放职工福利1920.83万元,其中2014年227.53万元。
7.2012年至2014年,所属第十八研究所未及时办理在建工程转列固定资产,造成少计提折旧累计1246.19万元,其中2014年482.89万元。
8.2012年5月,所属第十五研究所违规在科研成本中列支演出赞助费100万元。
(二)企业重大决策和管理方面。
1.2012年至2013年,中国电科未经可行性研究,先后批准所属单位建设厂房、收购土地,涉及投资总额23.19亿元,其中1.33亿元投资形成的资产闲置。
2.2011年至2014年,所属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未按规定报经集团批准投资8个项目、总额16.96亿元,其中2014年0.42亿元。
3.2011年至2013年,所属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未经集团批准,违规对外出借资金2.17亿元,其中1.09亿元面临损失风险。
4.2011年至2012年,所属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未经资产评估或备案,实施收购股权等2个投资项目,涉及金额1.29亿元。
5.至2014年底,所属第十三研究所等2家单位未及时收回为职工垫付的购房款7258.88万元;2011年至2014年,所属三十八所等3家单位违规为职工支付购房补贴共计6856.59万元,其中2014年5498.52万元。
6.2011年至2014年,所属第十三研究所等3家单位未经资产评估向4家职工持股企业转让国有土地,造成损失314.52万元;未经招投标向职工持股企业发包业务9858.62万元;违规放弃对123.6万股(初始出资187.87万元)职工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7.2011年至2014年,所属第二十八研究所等5家单位存在串通投标、出借资质、多支付工程款等问题,涉及金额4071万元,其中2014年779.09万元。
8.2015年2月至5月,所属第四十七研究所对不合规的业务招待费等票据进行更换,隐匿或销毁原发票,涉及金额32.25万元;在完成结账后,修改2014年度财务系统中的记账凭证、重新编号且未保留修改痕迹,涉及记账凭证43张。
9.2012年底,所属第十五研究所向外单位支付100万元购买的3份技术研发报告未在相关项目中利用,且报告大部分内容实际是从互联网下载的。
10.至2014年底,中国电科未按规定设置物资集中采购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未建立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也未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后评价体系和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
11.中国电科在信息化建设中,存在未编制信息化中长期规划、财务一体化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等问题。
(三)发展潜力方面。
1.2009年至2010年,所属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未对购买方资信等情况进行调查、也未履行正常合同评审流程,即签订总额为6.6亿元的出口贸易协议;且在未收到货款、买方未全额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即先行供货,至2015年5月有3.71亿元货款未收回,面临损失风险。
2.2011年至2015年,所属第五十四研究所等4家单位存在违规出借资金、代垫工程结算款、对外担保等问题,涉及8827.07万元,其中2014年4163.86万元。
(四)廉洁从业方面。
1.2011年至2015年,中国电科本部及部分所属单位采取虚列支出方式套取资金用于对外接待等,其中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发生7662.54万元。
2.2011年至2014年,中国电科本部及部分所属单位6名中层以上领导人员违规领取异地交流干部购房补贴2809.31万元,其中2014年330.04万元。
3.至2015年6月,所属第十三研究所等2家单位19名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未按规定清退所持下属公司股权,涉及金额4356.84万元。
4.2011年至2014年,所属三十八所等3家单位存在3名领导人员违规兼职取酬、4人违规到考察计划外的境外城市游览等问题,涉及金额144.11万元,其中2014年19.94万元。
(五)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署2011年审计中指出,所属第四十一研究所52名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违规持有4家下属公司股权242.43万元。至2015年6月尚未完成清退。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国电科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审计中发现的相关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