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6号公告:审计署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检查结果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9-01 来源:系统管理组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为加强对审计署预算执行等情况的监督,2016年4月,审计署派出由行政政法审计司和特约审计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审计署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办公厅管理的署本级和所属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外资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检查。
一、基本情况
审计署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公厅管理的署本级预算和2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审计署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72 447.48万元,审计署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55 069.2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7 378.2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检查办公厅管理的署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84 479.8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48.99%,检查出的问题对审计署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检查结果表明,办公厅管理的署本级及本次检查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检查查出的问题,办公厅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调整有关会计账目等措施进行整改。相关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所属外资中心、计算机技术中心、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审计科研所、中国审计学会5家单位在人员经费安排不足的情况下,在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中列支人员经费共计621.36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1.2015年,办公厅未将署本级应缴财政款项17.42万元及时上缴国库。
2.至2015年底,因历史遗留事项,办公厅未将署本级历年代垫的事业单位人员和调出人员的物业供暖费48.44万元及时收回。
3.2015年,所属外资中心将1个课题的经费收入及支出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55.53万元,少计支出13.4万元。
三、检查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检查组已按规定出具了检查报告。对使用公用经费等列支人员经费问题,要求严格按预算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商财政部解决人员经费不足问题;对应缴财政款项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历年代垫物业供暖费未收回的问题,要求进行专项清查,对未收回的欠费作挂账处理并进行催缴;对少计收入和支出问题,要求调整相应科目,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四、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审计署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办公厅已将应缴财政款项17.42万元上缴国库,已研究提出对未收回历年代垫物业管理费的处置意见。具体整改结果由审计署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