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1-07 来源:系统管理组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市人民政府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概况
今年8月27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攀枝花市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给予肯定。同时要求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切实进行整改,并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要求报告涉及的相关单位认真纠正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整改的跟踪督查力度,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的要求,市审计局加大跟踪检查的工作力度,积极采取措施,抓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一是在今年8月底召开了审计整改督办会,了解各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进展情况,并提出明确的整改时限和要求,严肃审计整改问责。二是派出审计小组到被审单位督办落实。要求被审计单位对照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相应的制度。三是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专项审计工作中,深入相关单位,把是否健全整改责任制,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是否严肃整改问责的情况,作为审计内容回访检查。四是把督促整改工作与审计局内设职能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形成跟踪、指导、督查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
各责任部门、单位十分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主动对照问题,采取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补交收入等方式进行整改,并立足长效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共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和程序16项。如,市财政局为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代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部门结余资金管理的通知》,并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实施;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第二人民医院、东区区委宣传部等单位采纳审计报告建议,就规范财务业务办理程序、财务审批及报销、公务出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公务卡结算等制定出台了多项制度和办法。
截至11月末,审计报告提到的四个方面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审计查处违规金额559.45万元,相关单位已按审计决定全额上缴市财政,整改率为100%;管理不规范金额42339.72万元,相关单位按审计报告的要求已完成纠正或调账处理33532.47万元,审计报告确定的其他不规范事项大部分已整改到位。
二、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㈠ 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市级预算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⑴关于市级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20457.42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于2014年4月将预算收入全额缴库。
⑵关于市财政“暂付款”挂账3666.49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将视财力情况,从2015年起逐年安排预算予以解决。
2.其他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⑴关于部门年初预算到位率有待提高的问题。市财政局于2014年9月下发了《关于编制2015年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结合2015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支出预算,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深入的可行性研究和严格的评审,细化项目支出内容,不断提高部门年初预算到位率。
⑵关于市林业局将以前年度基建拨款滚存结余资金130.44万元列入“暂存款”,未按规定上交市财政的问题。市林业局于2014年6月上交财政71.61万元,其余58.83万元已用于其他林业建设项目上。
⑶关于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验费和农村公路管理费23.01万元应交未交市财政的问题。该单位已于2014年6月将该款全额上交财政。
⑷关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超标准和提前报销手机话费1.75万元的问题。该单位根据审计决定已于2014年7月收回4位人员超标准和提前报销的手机话费1.75万元。
⑸关于市卫生局“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138.48万元未作收入,新增固定资产37.82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账”核算的问题。市卫生局于2014年6月对“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138.48万元进行了账务调整,并补记固定资产37.82万元。
3.市级财政存量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⑴关于部分部门(单位)支出挂账2781.23万元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将自2015年起逐步予以解决。
⑵关于部分预算单位因在往来款中核算导致少计收入2107.96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要求补计收入并调整了账务。
㈡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⑴关于盐边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挤占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3.15万元,用于支付县城投公司代建费的问题。盐边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已于2014年5月全额归垫被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
⑵关于部分县(区)保障性住房分配有失公平,存在71户(东区29户,盐边28户,米易14户)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超标,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问题。相关县(区)已对此进行了整改。其中:东区29户经区民政局复核后,有1户由于身份证号有误造成查询错误,其余28户实物配租人员不符合租赁条件,截至2014年10月已清理23户,另有5户尚在办理之中;盐边28户中13户获得廉租房补贴资金家庭于
⑶关于钒钛高新区和西区相关经办机构未及时向1460户保障对象发放应享受的廉租住房补贴227.13万元(钒钛高新区180户23.51万元,西区1280户203.62万元)的问题。钒钛高新区已于2014年3月将未及时发放的廉租房补贴23.51万元全额发放完毕;涉及西区的203.62万元,已于2014年2月报经区住建局核准后全额下发。
⑷关于6个小区359套保障性住房欠缴租金19.15万元的问题。截至2014年11月底,已清收欠缴的租金1.26万元,所涉及的街办、社区强化了对租赁户的日常管理,通过政策宣传、张贴、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加强催缴力度,力争做到应收尽收。
⑸关于米易县城南社区管理的2套廉租房空置时间超过一年的问题。米易县住建局、民政局已于2014年5月按规定对2套空置的廉租房进行了分配。
⑹关于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各县(区)住建部门针对存在的制度性缺失问题积极向市住建局反映,并提出了改进建议,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逐步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交易收益的分配和信息化管理办法。截至11月底,盐边县已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乡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细则》;米易县拟定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建设租赁管理办法》,并草拟了《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
⑺关于钒钛高新区和西区5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土地供应和使用不合规的问题。截至2014年11月底,钒钛高新区有2个项目已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对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即开工建设的1个项目,钒钛高新区正督促项目业主及时补办手续;针对西区2个项目土地供应和使用不合规的情况,西区住建局已安排专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⑻关于钒钛高新区实际完成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416套,与市级目标任务数相比尚差87套的问题。钒钛高新区与市住建局沟通协商,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确保目标任务与实际完成数一致。
2.竣工决算审计整改情况
⑴关于多计工程决算价款6369万元的问题。有关业主单位将按照审计决定和报告与项目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并进行相应账务调整。
⑵关于临江路连接滨江大道立交桥、阳光馨园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等4个建设项目超概算1292万元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已按程序向发改部门报批,正在办理投资概算调整手续。
㈢ 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收入及项目结余应交未交财政355.64万元的问题。截至2014年11月底,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已按规定将收入及项目结余全部上交财政。
2.关于6个部门(单位)未按财务规则进行会计核算计167.74万元的问题。各部门(单位)均按审计决定和报告进行了账务调整。
3.关于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和无发票列支17.06万元的问题。涉及的无发票列支1.6万元部分已按规定调出,并在取得相关原始凭证后列支;涉及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15.46万元部分,待资金落实后再行归垫。
㈣ 其他审计及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相关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⑴关于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涉及47.3万元会计支出核算要素及手续不完备的问题。该支队已按审计报告的要求,完善了手续并补齐所需的原始凭证及附件资料。
⑵关于市国营林场总场等3个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359.59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对账务进行了调整(其中:市第二人民医院80.94万元,市国营林场总场272.52万元,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6.13万元)。
⑶关于市国营林场总场坐支政府非税收入265.02万元的问题。该单位报请财政同意后,根据审计决定的要求进行了账务调整。
⑷关于往来款282.34万元(市第二人民医院143.34万元,市国营林场总场139万元)长期挂帐未及时清理结算的问题。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国营林场总场已根据审计报告对长期挂帐的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并按规定对相关账务作了调整。
2.仁和区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⑴对罚没收入应交未交市级收入93.19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于2013年11月将应交市级收入全额上交市财政。
⑵对区财政预列财政支出645.62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按预算用途全额安排使用。
⑶对区级相关部门2010年及以前年度的项目预算指标2070.61万元尚未执行的问题。区财政局组织开展了甄别清理,并根据清理结果注销了应调整的项目预算指标,至2014年11月底,涉及的项目预算指标已全部执行完毕或注销。
3.省级环保项目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⑴关于市环境监测站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和西区格里坪镇庄上、经堂、苦荞村环境连片综合治理等2个项目专项资金结余259.57万元,未及时申请结余资金项目调整的问题。市、区环保局已就结余资金的项目调整向上级部门提出报批申请。
⑵关于市环保局和米易县环保局专项资金核算不细化,未按项目单独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的问题。市环保局和米易县环保局已按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改进了科目核算。
⑶关于西区环保局下拨专项资金以行政事业非经营性收据和普通收据列支,存在以拨作支的问题。相关乡镇和企业已完善了原始单据,同时改变原拨款方式,由区财政局将专项资金直接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⑷关于西区3个项目区级地方财政应支持的项目资金未到位774.99万元的问题。因区级财政困难,配套的资金暂时无法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要从源头上解决违规问题,还需付出长期的努力。下一步,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将在继续跟踪督促整改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维护财政安全、防范财政风险、规范财政管理等加大工作力度,并对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各项要求、缩减三公经费、控制会议费等厉行节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审计监督。通过审计,不断提高预算执行审计的层次和水平,客观评价财政管理工作的主要成效,揭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改进财政预算管理的建议,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得到落实,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㈠ 进一步跟踪审计整改落实的情况。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将在这次整改的基础上,继续跟踪检查,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进一步整改落实,做好审计成果的运用。
㈡ 以服务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为目标,做“深”预算执行审计,提高财政审计水平。注重财政资金的科学合理分配,细化部门预算,严格预算执行;注重财政资金的绩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注重财源建设,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注重推进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围绕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做好审计监督工作。
㈢ 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市场秩序为目标,加强政府投资审计。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领域的市场秩序,揭露建设领域违法违纪问题,减少工程项目的损失浪费,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的体制机制,确保投资政策落实到位,发挥审计的建设性和预防性作用。
㈣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加强对“三农”、医疗、社保、教育、环保、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及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