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11号公告:国家开发投资公司201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3-05-30     来源:系统管理组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2013年第11号(总第153号)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201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2年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2011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国投公司成立于19955月,注册资本194.71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二级子公司25家,主要从事电力、煤炭、港航、化肥等基础性、资源性产业及高科技产业和信托、担保、期货、基金等金融业务。据国投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截至2011年底,国投公司资产总额2766.40亿元,负债总额1910.2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856.13亿元,当年营业收入764.77亿元,利润总额94.77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国投公司总部及所属7家单位,涉及资产量占国投公司资产总额的50%以上。审计结果表明,国投公司较好地贯彻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主要经济指标持续稳定增长,经济效益明显提高,法人治理结构逐渐完善,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本真实,但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仍存在不够严格、不够规范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7年至2011年,国投公司及4家所属单位存在未确认粉煤灰销售收入、虚列管理费用、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等问题,5年间合计多计收入2.83亿元,多计成本费用2.20亿元,导致多计利润0.63亿元,其中2011年多计利润0.66亿元。
   2.截至2011年底,国投公司及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4.63亿元转增注册资本。
   3.由于有关项目未实施,所属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保公司)于1994年收到的3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至2011年底仍闲置挂账。
   4.2011年,所属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新集)销售收入2649.35万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属中投保公司少缴纳营业税70.01万元。
  (二)执行国家政策存在的问题。
   2005年至2006年,国投公司及所属国投洋浦港有限公司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投资别墅等项目。截至20125月底,累计完成投资4.44亿元。
  (三)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存在的问题。
   1.20112月,所属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未经国投公司批准的情况下,对下属子公司单方增资1.80亿元,形成的权益由全体股东共享,造成国有权益流失0.44亿元。
   2.2004年至2009年,所属国投新集未批先建煤矿项目,对建设项目工程交由无资质民营企业施工监管不力。
  (四)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6年至2012年,所属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的3笔股权交易,在尚未完成评估备案的情况下签订了收购或转让协议,涉及金额10.52亿元。
   2.2007年至2008年,所属中投保公司在开展担保业务过程中,对反担保抵押物监管不到位,导致2487.04万元代偿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3.2003年至2011年,所属国投新集等2家单位未履行招标程序,签订工程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合同共70份,涉及金额1.60亿元。
   4.2011年,所属国投创新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6名管理层成员违规持有国投公司所属二级子公司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17%的股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国投公司予以整改。上述问题的整改情况,由国投公司在相关媒体上公告。此外,本次审计发现的下属单位涉嫌经济违法案件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