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2-27 来源:市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医保局职能简介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城镇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规定,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及城镇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环节的具体业务经办工作;按照协议对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及协议零售药店执行保险政策规定和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相关工作;负责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警察)、建国初期参加工作人员及其他医疗照顾人员医药费的审核等相关工作;配合开展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居民医保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升级维护和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市医保局2018年重点工作
1. 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
2. 加强基金运行监控强化风险防范;
3. 继续深入开展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4. 进一步贯彻实施2017版《国家药品目录》;
5. 积极推动“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
6. 全面实施付费总额控制;
7. 研究调整部分政策。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医保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医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33万元。市医保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769.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医保局2018年收入预算76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9.5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72.43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68.14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89万元,住房公积金54.3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医保局2018年支出预算7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5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72.43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90.14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89万元,住房公积金54.33万元),占89.86%;项目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78.00万元,占10.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9.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9.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医保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9.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88.85万元,主要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社会保险缴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17万元,占92.94%;住房保障支出54.33万元,占7.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72.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268.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为完成特定医保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5.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8.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4.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
公用经费8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4.6%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医保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7.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03万元,增长2.38%。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医保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医保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支出预算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4.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留机动填列。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运转性项目、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安排数。
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05001-市医保局2018年年初政府采购补充公开说明.doc
505001-市医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