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2023年部门预算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2-03 来源:市委政法委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委政法委职能简介
(二)市委政法委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委政法委职能简介。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具有监督指导政法单位严格行使职权,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指导全市政法系统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全市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二)市委政法委2023年重点工作。全市政法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和市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奋力推进攀枝花政法工作现代化为主题,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为重点,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推进政法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为保障,持续深入实施“六大工程”,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攀枝花、法治攀枝花,为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政法力量。要重点抓好“六项建设”:(一)推进党管政法运行机制建设。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这是我们深入实施“忠诚铸魂”工程的根本性建设。(二)推进源头系统维稳制度建设。今年我们要把维稳工作的重心放在主动创稳、源头维稳、制度建稳上,创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构建新安全格局,这是我们深入实施“平安南大门”工程的基础性建设。(三)推进高效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在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新征程上,社会平安稳定是基石,我们要承担好市委赋予的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职责,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这是我们深入实施“治理示范”工程的固本性建设。(四)推进政法协同服务格局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依靠法治提供牢固的基础、持久的动力、公平公正的环境。政法机关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大有可为,也必须主动作为。我们要加强政法部门内部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服务协作。(五)推进公平正义法治环境建设。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以政法改革为抓手,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这是我们深入实施“阳光法治”工程的纲领性建设。(六)推进政法铁军素质能力建设。其中工作能力现代化是基础和根本。特别是,政法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综合性、业务性,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精兵劲旅,将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攻坚克难、战则必胜的能力水平和实际成效上,这是我们深入实施“治警强警”工程的长远性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委政法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市委政法委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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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委政法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010.5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3.1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经费增加以及公务员基础绩效随月发放金额全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3年收入预算1010.5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0.5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3年支出预算101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7.04万元,占98.66%;项目支出13.5万元,占1.34%, 其中2023年三电专项整治经费5万元, 物业管理费3.5万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大调解经费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10.5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3.1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经费增加及公务员基础绩效随月发放金额全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0.54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6.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0.5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3.1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事业人员1人,公用经费和人员增加以及公务员基础绩效随月发放金额全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6.22万元,占72.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58万元,占13.61%;卫生健康支出65.54万元,占6.49%;住房保障支出71.2万元,占7.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三电专项整治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3.4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派驻派出机构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56.1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2.5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三电专项整治经费, 物业管理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大调解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3.14万元,主要用于:综治中心、法学会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54.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2.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1.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06万元,主要用于人聘用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7.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9.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医疗补助。
公用经费127.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8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6.8%。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要求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基础上下降。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支付上级来攀检查指导工作和周边地区来攀考察调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要求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基础上下降2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2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8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综治维稳、大调解、市域社会治理、三电专项整治、涉密文件转送、开展调研考察等工作开展。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2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市委政法委1家行政单位以及下属综治中心等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7.6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81万元,增长3.08%。主要是新增事业人员导致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委政法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委政法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3.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3.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纪检监察派驻派出机构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市事业单位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支出主要是综治中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未单位设置相机科目的其他项目包括2023年三电专项整治经费, 物业管理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大调解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人员社会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于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指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人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本单位项目预算数为0万元。
15.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物业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1.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