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2-27 来源:市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卫生计生委职能简介。
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办发〔2014 〕73 号),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市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相关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据授权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四川省药品增补目录,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5.指导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来攀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重点工作。
1.打造区域医疗卫生高地,扎实推进“六大中心”建设。加大区域医疗卫生高地建设力度,建成攀西区域医疗中心、精神卫生中心、职业病防治中心,取得国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资质和四川省治未病中心攀枝花分中心命名。
2.大力推进“康养+医疗”发展。打造攀西医养示范中心、普达颐养护理院等一批示范性医养项目;力争3~4个省级健康服务项目落户我市;推进攀西人类辅助生殖中心、宏悦妇女儿童医院等高端特色专科医院建设;出台医养家庭病床等支撑政策。
3.深化对外合作。重点加强与成都市卫生计生委、凉山州卫生计生委区域合作,强化与华西医院、华西二院、华西口腔医院、北京阜外医院、北京301医院等深度合作,全市力争新增省级重点专科2个,抓好骨科、神经科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 同时加强科研合作。市中心医院设立1个院士工作站。市二医院申报成为成都中医药大学非直管附属医院。
4.深入推进健康城市建设。以健康城市基线调查发现的影响我市人群健康主要因素为重点,开展健康细胞建设,全力推进健康攀枝花建设。创建健康乡镇4个、健康村6个、健康社区4个、健康单位10个、健康学校6个、健康家庭155个,落实健康素养提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学校健康教育等健康促进行动。
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人员编制备案和薪酬制度改革。完善以医联体为基础的双向转诊机制。开展电子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80%。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着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6.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和机制,深化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应用,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与医疗救护。
7.加大“抓政策、抓项目、抓资金”工作力度。争取将普达国际康养度假区、米易华方颐养中心等重点项目纳入《四川省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规划(2017—2025年)》。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主体实施并完成投资5000万元,市三医院门诊医技楼项目竣工。
8.切实抓好健康扶贫。实施健康扶贫五个行动,落实“十免四补”政策,确保基本医疗有保障,所有贫困村有合格村卫生室和合格村医。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独立核算单位9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包括:市中心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心血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卫生计生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收支总预算1239.7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收入预算1239.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9.7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支出预算123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45万元,占96.43%;项目支出44.3万元,占3.5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39.7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9.7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39.7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62.68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新增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8.5万元,占7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64万元,占15.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万元,占1.61%;住房保障支出84.61万元,占6.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929.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开支的工资、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费(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98.2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2.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4.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和业务工作的开展,包括全市深化医改和卫生计生中医工作会议、办公设施日常维护、业务运行等。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支出,包括:卫生考试考务、麻风病人救治等。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84.6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5.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1.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
公用经费183.7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
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和2017年均未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考核等公务活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车辆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
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3.7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78万元,增长5.87%。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卫生计生委共有车辆1辆,为应急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为应急指挥系统。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卫生计生委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3万元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506001-市卫计委2018年年初政府采购补充公开说明.doc
506001-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