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9-08     来源:市卫健委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卫生计生委职能简介。

  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办发〔2014 〕73 号),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市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相关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据授权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四川省药品增补目录,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5.指导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来攀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重点工作。

  1.加快区域医疗卫生高地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责任明晰、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3.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依法依规加强医疗管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4.努力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迈上新台阶;

  5.大力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

  6.着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继续加强卫生计生宣传;

  7.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推进健康城市创建;

  8.抓好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工作。

  9.持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病防治,进一步巩固免疫规划工作,提升卫生监督和应急管理水平,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深入推进妇幼健康服务。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下属二级单位9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包括:市中心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心血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155618.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17.27万元,占11.26%;事业收入136998.01万元,占88.03%;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103.58万元,占0.71%。

  2016年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15422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941.77万元,占92.03%;项目支出12287.19万元,占7.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分别为29449.3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分别减少3626.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33.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06%。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404.03万元,增长11.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33.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4万元,占0.15%;科学技术支出23.8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5.92万元,占11.04%;医疗卫生支出20331.98万元,占87.51%;住房保障支出242.12万元,占1.04%;其他支出30.78万元,占0.1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2016年决算数为34.6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战略规划与实施(2010404)1.94万元;其他人力资源事务(2011099)支出10万元;其他组织事务(2013299)支出22.70万元。

  2.科学技术(206):2016年决算数为23.8万元,全部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2060402),完成预算99.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医院申报的科研课题项目工作尚未结束,剩余0.2万元将继续用于课题研究。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2016年决算数为2565.92元,完成预算99.84%。其中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2080107)0.1万元,完成预算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农合基金决算和审计尚未结束,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0199)344.83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12.62万元,完成预算100%;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82.90万元,完成预算99.41%,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余部分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16.97万元,完成预算100%;死亡抚恤(2080801)107.10万元,完成与预算100%;儿童福利(2081001)1.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2016年决算数为20331.98万元,完成预算76.51%。其中行政运行(2100101)805.06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00102)121.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2100199)3万元,完成预算100%;综合医院(2100201)3333.26万元,完成预算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省级补助项目已完成政府采购,尚余质保金未支付;传染病医院(2100203)1791.21万元,完成预算100%;精神病医院5(2100205)64.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100299)2729.59万元,完成预算54.45%,决算数小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改工作是一项持续推进的过程,医院信息化建设、感染性疾病质量控制分中心等工作还在持续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100401)2064.5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监督机构(2100402)516.93万元,完成预算100%;妇幼保健机构(2100403)497.84万元,完成预算85.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下达较晚,未来得及安排使用;采供血机构(2100406)1549.97万元,完成预算100%;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100409)1030.96万元,完成预算65.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院相关支出尚未结算和当年经费下拨较晚,因此结转下年使用;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100499)137.28万元,完成预算54.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口支援等项目工作尚未结束,结转下年使用;其他医疗保障支出(2100599)75.27万元,完成预算100%;中医(民族医)药专项(2100601)24.49万元,完成预算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工作未开展完,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计划生育机构(2100716)46.03万元,完成预算100%;计划生育服务(2100717)17.39万元,完成预算94.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工作本年度尚未结束,结转下年使用;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0799)87.73万元,完成预算6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年底才下达,结转下年用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食品安全事务(2101016)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09901)4635.26万元,完成预算60.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涉及的项目周期较长工作开展未结束,且该指标下达时间较晚,需按拟定实施方案结转下年执行。

  5.住房保障支出242.1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其他支出30.7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47.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48.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45.74万元、津贴补贴1501.33万元、奖金107.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7.71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1004.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06.7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3.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34万元、离休费181.11万元、退休费990.08万元、抚恤金90.7万元、生活补助40.67万元、医疗费17.58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242.12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3.1万元。

  公用经费309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3.18万元、印刷费39.54万元、咨询费14.82万元、手续费0.15万元、水费16.86万元、电费80.73万元、邮电费46.42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146.3万元、差旅费90.2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85.3万元、租赁费7.45万元、会议费1.53万元、培训费16.67万元、公务接待费1.73万元、专用材料费1448.55万元;劳务费128.68万元、委托业务费78.44万元、工会经费14.59万元、福利费4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34万元、其他交通费43.3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3.9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6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94.9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9.07万元,完成预算57.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5.93万元,完成预算59.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4万元,完成预算26.6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实施公车改革及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95.40万元,下降49.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4.59万元,下降49.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1万元,下降20.51%。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实施公车改革及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5.93万元,占96.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4万元,占3.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4辆,其中:轿车32辆、越野车10辆、载客汽车9辆、其他车型6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5.9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卫生计生业务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检查、调研等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307人,共计支出3.1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各级各部门专项检查、督导3.06万元及调研工作0.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54万元,比2015年增加30.16万元,增长13.2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卫生计生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85.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8.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794.45万元、采购服务282万元。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构建、医疗专用设备、办公设备、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有车辆11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9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0个,涉及财政资金5476.9万元,覆盖率达到8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中:战略规划与实施指反映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8.科学技术中: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指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中: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指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放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儿童福利指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综合医院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传染病医院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人医院的支出;精神病医院指反映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其他公立医院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卫生监督机构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妇幼保健机构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采供血机构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指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计划生育机构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计划生育服务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食品安全事务指反映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其他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杨泽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