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广旅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2-01     来源:市文广旅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指导、协调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合作与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3.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

4.综合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和艺术研究活动,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品种。

5.综合管理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协调全市文化遗产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鉴定、出境和宣传以及传承的申报与评审工作;承担全市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审核、报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实施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依法申报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文物维修项目。

6.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的行政(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卫星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组织实施全市性的广播电影电视重大技术项目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应用,制定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

7.监督管理社会文化市场;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8.按规定权限申报和实施全市对外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交流计划和项目,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

9.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市“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聚焦区域文化高地建设,着力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1.着力抓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范示区创建工作。

按照《攀枝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规划(2018-2020)》,重点从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等7个大类34个项目65个量化指标,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具有攀枝花特色的典型经验,在西部地区以及全国十三个省区三线城市持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着力打造三线建设文化品牌。

利用中国三线建设研究会等资源力量,发挥中国三线建设博物馆论坛基地、中国三线建设研究基地、中国三线建设遗产保护基地作用,打造全国性的三线建设研究和教育培训基地。以攀枝花中国三线建设博物馆为核心,启动全市博物馆联盟暨总分馆体系建设工作。加强三线建设工业遗址保护利用,讲好三线建设故事,传承三线建设精神,拓展三线建设文化内涵,彰显攀枝花红色基因、英雄本色。

3.着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

围绕全市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积极实施乡村文化挖掘整理、抢救保护等十大行动,进一步培育乡村文明新风、优化乡村文化供给、厚植乡村文化脉络、增强乡村文化发展动能。传承发展优秀文化传统,着力挖掘、提炼特色民俗文化,突出“乡土、乡情、乡俗”,保持区域文化特色,激发传统乡村活力。

4.着力推动文艺事业振兴发展。

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现实题材,规划创作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深化金沙放歌、广场大家唱、市民讲坛等特色文化品牌提档升级,推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制度化、长效化。

5.着力推进传统文化创新发展。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工业遗产遗址的传承保护利用,积极支持传习基地、生产性保护基地建设。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彰显攀枝花特色文化。加强攀枝花中国三线建设博物馆、攀枝花开发纪念馆及大田会议纪念馆等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建设,推动让文物资源“活”起来落到实处。

6.着力加强媒体制播能力建设。

推进“高清攀枝花、智慧广电”建设,高清制播能力达100%,本地数字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覆盖率达到88%,综合人口高清覆盖率达到95%,广播电视数字化覆盖率达到99%。有线电视用户可接收70套以上高清频道,高清智能终端普及率达75%。推出1个在区域内有较强影响力的新媒体融合发展产品。

7.着力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和转型升级。

积推进文化与农业、旅游、体育、科技、阳光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形成 “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持续抓好深入推进上网服务行业和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鼓励支持微电影、动漫游戏等新型业态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创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性生产与市场开发工作,探索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产品)转化之路。

8.着力营造健康文化环境。

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逐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依法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持续开展 “扫黄打非”五大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基层“扫黄打非”网格化管理,营造清朗干净的网络空间。全面加强依法治市、综治维稳、安全保密等工作,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独立核算单位8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为攀枝花市文物局、攀枝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其他事业单位6个,为攀枝花市图书馆、攀枝花市文化馆、攀枝花市文艺创评室、攀枝花市文化艺术中心、攀枝花市广播电视台、攀枝花中国三线建设博物馆。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8717.8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9年收入预算8717.87万元,无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29.87万元,占80.6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88.00万元,占19.36%。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9年支出预算871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2.19万元,占57.61%;项目支出3695.68万元,占42.3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717.8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29.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88.0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85.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1.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8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3.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29.8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017.94万元,减少12.6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29.8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017.94万元,减少12.65%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调整了部分预算资金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中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85.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82.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1.55万元,占13.11%;住房保障支出323.12万元,占4.6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869.3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攀枝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工资、津补贴、医疗保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6.80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局机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范示区创建、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媒体制播能力建设、文化产业融合和转型升级等业务工作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19年预算数为392.22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图书馆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项目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2019年预算数为65.31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文化艺术中心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内容。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19年预算数为414.03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文化馆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支出等内容。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19年预算数为52.58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文艺创评室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内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6.30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业务运行费。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文物)(项)2019年预算数为52.60万元,主要用于:市文物局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内容。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19年预算数为44.80万元,主要用于:市文物局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19年预算数为553.32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中国三线建设博物馆人员经费、办公费及保证博物馆正常运转的水电费、安保物业费、聘用讲解员劳务费、各项维修费。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8.00万元,主要用于:监播系统运行,主要包括安全播控网络的安全播出信息预警系统、调频广播监播系统、电视节目监播系统、卫星信号检测系统、安保监控系统等为一体的广播电视综合信息实时在线监测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零星耗材及配件更换和升级改造费等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广播(项)2019年预算数为3299.92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广播电视台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单位业务运行费经费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556.6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同志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64.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23.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22.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74.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47.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0.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1.0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公务接待比较少且无特殊支出变化。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7.2万元,减少7.33%。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9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32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8辆,越野车6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3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08万元,用于49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其承担的文化、文物、广播影视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88.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88.00万元。具体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主要用于:攀枝花市文化艺术中心艺术团体表演定额补助1688.00万元。该项预算上年下达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中,故当年体现为新增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19年,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及下属攀枝花市文物局、攀枝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4.8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8.14万元,增长10.88%。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有车辆4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攀枝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2007.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88.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基本支出: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业务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新闻出版电影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广播(项)反映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及有线广播站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1至6-20.(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205-市文广新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x

(205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系统)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说明.doc

(205-市文广新局)2019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审核: 刘斌   责任编辑: 赵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