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审计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2-27     来源:市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审计局职能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府办发〔2011〕38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市审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全市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市长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告,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⑴ 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⑵ 县(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⑶ 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及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⑷ 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的跟踪审计。

  ⑸ 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⑹ 市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⑺ 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攀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⑻ 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审计局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指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

  10.组织审计市政府或市政府主管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1.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攀枝花审计信息系统。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攀枝花市审计局2018年工作重点

  根据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2018年我局将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开展审计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政策跟踪审计;二是推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部门决算审签;三是加强重点民生资金项目审计;四是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五是推进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六是加大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七是做好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攀枝花市审计局为市级独立核算预算单位,下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攀枝花市政府投资审计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攀枝花市审计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098.3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审计局2018年收入预算1098.32万元,占全年预算收入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审计局2018年支出预算109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22万元,占全年预算支出92%;项目支出92.10万元,占全年预算支出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审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98.3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8.3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1.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0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审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8.3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24.65万元,主要是增加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16%、住房保障支出7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85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92.10万元,主要用于:金审工程运维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投资审计项目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51.2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水电费、差旅、公车运行维护费等维持机关运行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审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06.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1.92万元、津贴补贴392.02万元、奖金15.24万元、绩效工资3.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7.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01万元、住房公积金73.06万元、退休费55.78万元、医疗补助2.88万元。

  公用经费151.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56万元、水费1.66万元、电费4.14万元、差旅费49.68万元、公务接待费2.25万元、工会经费4.46万元、在职福利费5.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78万元、党建经费11.37万元、编制内聘用人员公用经费0.11万元、离退休福利费2.88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3.5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审计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万元。

  (一)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财政支出正常性压减。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有正式接待公函的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0%

  主要原因是财政支出正常性压减。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7座以下商务车)1辆,越野车1辆。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以保障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攀枝花市审计局以及下属攀枝花市政府投资审计服务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1.2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8万元,下降5%。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攀枝花市审计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攀枝花市审计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1万元。                 

  十、名词解释

  攀枝花市审计局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其他审计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审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审计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审计信息化建设支出及投资审计项目支出。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114001-市审计局2018年年初政府采购补充公开说明.doc

   114001-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