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2-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仲裁委员会是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1997年3月19日正式组建的公断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依法独立行使终局裁决权的准司法行政的非营利性仲裁机构。作为仲裁委的办事机构,秘书处具体负责办理接待咨询、受理案件、组织仲裁、文书档案管理、理论研究和仲裁员管理等工作。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尽力完成45万元的收入额,大力拓展案源,多种方式解决仲裁案件,增加仲裁收入,宣传仲裁。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收入预算总额为100.7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0.7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0.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2.0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7万元,专项支出2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办理仲裁案件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仲裁委员会办理仲裁案件,收入征管成本支出、支付仲裁员报酬。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办理仲裁案件,支付仲裁员报酬。

  (二)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5年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数下降15%,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数增长7.37%,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仲裁案件持续增多,涉及人员多,分布广,办理仲裁案件送达文书等产生的过路过桥、油费、维修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仲裁案件办理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三公经费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