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9-28     来源: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统一征缴、统一稽核、统一核算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和其它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等工作。

  截至2014年末,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25524人,其中在职参保人员263053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69%;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172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56%;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2613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95%。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38273人和21758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92%和103.61%。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7465人,覆盖面达到93.12%,完成省、市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118.73%,其中缴费人数137086人,完成省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137.09%,市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108.8%。

  (一)继续确保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及时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二)合并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现了城乡不同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

  (三)以开展“园区扩面征缴”和“乡镇扩面征缴宣传”两个专项行动为重点,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收到了较好实效。

  (四)圆满完成全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任务。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收入决算总额为899.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99.5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的退休费增长。

  2014年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支出决算总额为872.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81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3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结余结转。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社会保险五险工作开展的统一费用,包括印刷、宣传、劳务、培训、专用耗材、档案管理、报刊杂志、燃料费等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2.1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宣传费;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培训费;维护费、档案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

  (二)住房保障支出60.3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2.74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21.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次数、人数和接待标准。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40人,共计支出2.74万元,用于相关部门联系工作、上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和相关地市州局来攀等方面招待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23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长18.47%,主要原因是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市于2014年5月起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了“乡镇扩面征缴”专项宣传行动。10月至11月,市人社局牵头,市社保局具体承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仲裁院及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联合开展了“园区扩面征缴”专项行动。

  2014年按规定无新购置公务用车辆。截至201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5辆。

  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6.23万元,用于基金的扩面征缴、保障退休费的按时足额发放、新农保、居保专项工作、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法》、贯彻落实工伤及老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政策等专项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附件: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市社保局.xls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