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9-21 来源:市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代表大会、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筹备、会务工作及会议有关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二、负责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和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文电、档案、保密、文印等工作;负责市人大机关信息网络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四、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与县(区)人大常委会联系的有关工作;负责答复县(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及市级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的询问。
五、负责市人大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培训工作。
六、负责市人大机关党委工作。
七、承担市人大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和接待工作。
八、负责市人大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市人大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十、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并负责向市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动态。
十一、负责市人大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市人大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负责市人大机关目标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
十四、受市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秘书长会议或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的委托,综合协调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的工作。
十五、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秘书长会议或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保障和促进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的有效落实。
二是稳步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完善立法征询意见工作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制定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立法调研和法案起草,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提高备案审查质量和效率。
三是着力提升监督工作实效。围绕推动经济稳中向好,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计划、现代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工作报告,调研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企业生产经营、“五个一工程”实施、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等工作;围绕规范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听取和审议财政预算执行、财政决算、审计及查出问题整改、贯彻执行预算法工作报告,调研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市本级政府债务及专项债务支出工作;围绕推动民生问题解决,听取和审议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防震减灾、贯彻执行防洪法工作报告,视察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调研脱贫攻坚推进及巩固、农村学校学生营养餐实施、农村及城乡结合区域食品安全监管、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机构建设、医保体制机制建设工作;围绕提升城市功能品质,跟踪督办“五创联动”6个决议落实,听取和审议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工作报告,调研生态市建设工作,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围绕实现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两院”上半年工作、全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情况报告;围绕促进和谐稳定,调研禁毒、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四是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适时出台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相关规定,推动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适时作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中国阳光康养产业发展试验区的决议》,积极助推“阳光花城•康养胜地”建设。
五是规范实施人事任免。完善任前调查了解、法律考试、供职发言和审议表决等制度,严格遵守人事任免法定程序,实施人大选举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向宪法宣誓制度。
六是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开展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履职务能力;组织代表列席重要会议、参加重大活动、开展调研视察,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规范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程序,推动代表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
七是大力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建立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修改完善常委会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和宣传信息工作。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人大只有机关本级1个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2034.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2.77万元,占96.4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2.14万元,占3.55%。
2017年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211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8.5万元,占70%;项目支出635.07万元,占3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113.5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9.3万元,增长3.3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1.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85.96万元,增长16.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1.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8.76万元,占81.74%;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63万元,占14.38%;医疗卫生支出0.36万元,占0.017%;住房保障支出78.68万元,占3.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092.3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092.37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211.32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17年决算数为150.91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17年决算数为43.55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2017年决算数为22.75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17年决算数为53.54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3.59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80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0.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189.72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82.41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决算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17年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78.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8.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2.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96.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4.38万元,下降35.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85万元,下降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7万元,增长141%。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2016年公车改革我单位保留车辆8台,运行费用减少,2017年度接待人数增加,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万元,占8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2万元,占1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视察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4.2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85人,共计支出4.2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人大主要领导一行(7批次),金额10162元,接待遂宁人大一行,金额2350元;接待省人大农委一行,金额4042元;接待省人大研究室一行,金额4200元;接待省人大内司委一行,金额3020元;接待省人大财经委一行,金额3517元,接待省人大预工委一行,金额3004元,接待省人大教科文卫一行,金额3620元;接待全国人大一行,金额6661元;接待省人大外侨委一行,金额1624元。
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7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2017年度接待人数增加,接待费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44万元,比2016年增加83.85万元,增长39.1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3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有车辆8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9个,涉及财政资金270.7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2分。市十届人大及常委会于2017年2月换届产生。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的“一个愿景、两个跨越、三大发展战略”总体谋划和省人大、市委对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要求,以创建“学习型、法治型、勤政型”机关为抓手,自觉定位更高目标、落实更严标准、强化更实举措,精心谋划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努力打造有为有位有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机关。共组织召开人代会3次、主任会议26次、常委会会议7次,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26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0项,作出决议决定6个,提出审议意见12件,新一届人大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一是坚决贯彻中央、省委、省人大、市委决策部署,二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不折不扣完成市委安排的工作任务。二、服务中心大局,全力督推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决议重大事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监督,三是致力法治引领加强法律监督。三、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是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二是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三是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四、坚持强基固本,深入推进人大自身建设,一是依法规范工作程序和履职行为,二是创新作为推动工作与时俱进,三是着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四是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人大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务实创新进取,依法履职尽责,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攀枝花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无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无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人大会议 |
10 |
||
人大监督 |
5 |
||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 |
5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无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稳步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对其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完善立法征询意见工作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制定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立法调研和法案起草,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提高备案审查质量和效率。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稳步开展地方立法工作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20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10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100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
反映各级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工作。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