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9-20 来源:市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扶贫开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煤炭采空沉陷区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
3、参与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库区开发规划,组织实物指标调查,征求安置规划意见,参与国家、省移民安置规划审查。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4、制定移民后期扶持规划、计划,审批权限内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负责全市已建、在建和拟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搬迁安置后期扶持工作,组织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验收和评估。
5、负责组织调查煤炭采空沉陷区居民基本情况,组织鉴定采空沉陷受影响居民的范围和程度,制定煤炭采空沉陷区居民安置规划,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居民安置工作。
6、承担扶贫、移民、沉陷区安置资金管理责任。
7、负责移民、扶贫开发、沉陷区治理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就业培训及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8、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和沉陷区群众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负责政策宣传工作。
9、协助做好权限范围内已建、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库区的维护管理和周边地区的环境治理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市扶贫移民工作在5个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一是调整充实了市脱贫攻坚领导机构,召开了4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出台了《攀枝花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方案》,加强了组织协调,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编制完成“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制定出台十个扶贫专项实施方案和21个专项扶贫年度计划,完善了顶层设计,围绕“两不愁”,抓好产业扶贫和就业增收。二是注重移民规划安置,依法依规推进观音岩、桐子林、马鞍山、梅子箐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完成移民安置任务128项,新增移民资金4.6亿元。三是移民后扶工作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编制,已通过省扶贫移民局审查。四是访维稳着力机制构建,制定化解维稳举措,确保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五是积极做好煤炭采空沉陷区城乡居民搬迁安置工作,对仁和区采煤沉陷区农村居民1240户进行了地质灾害成因鉴定,做好防汛和维稳工作。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扶贫移民局本年收入合计739.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4.19万元,占91.1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万元,占0.68%;其他收入60.29万元,占8.15%。
2017年市扶贫移民局本年支出合计74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88万元,占85.09%;项目支出111.79万元,占14.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3.8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23万元,增长4.4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7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5.26万元,增长8.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万元,占0.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42万元,占17.50%;农林水支出523.10万元,占76.03%;住房保障支出38.27万元,占5.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物(款)其他组织事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60.78万元,完成预算100.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2016年备用金结余资金支出0.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95万元,完成预算100%。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6.19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58.73万元,完成预算100%。扶贫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4.7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63万元,完成预算94.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会议费未执行完形成结余资金2.87万元,市财政局2017年年终结余资金批复时,已收回。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38.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7.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1.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6.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2万元,完成预算68.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下降和公务接待费的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05万元,占85.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5万元,占14.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市扶贫移民局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5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我市在建和拟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安置和项目实施工作;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跟踪,后期扶持直发直补,二滩库区滑坡塌岸移民安置;扶贫开发工作;采空沉陷区居民安置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5.14万元,下降68.2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改革后车辆运行维护费下降。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0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在建的乌东德、金沙水、桐子林水,观音岩水电站、拟建的银江电站的规划大纲的审定,规划报告的咨询以及各种事务协调、征地拆迁等所发生的费用。其中:未发生外事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8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7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扶贫移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35万元,比2016年减少5.71万元,下降5.5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扶贫移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脱贫攻坚作战指挥室办公家具。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扶贫移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3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因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艰巨,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预算不能满足我局对全市扶贫移民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资金需要,造成我局日常运转经费吃紧,机构运转压力巨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照市政府确定下达我局的目标工作任务,建议增加扶贫移民专项工作经费的财政预算资金。二是财政局考核预算执行进度时,考虑资金预算下达时间和政府采购流程各环节时间节点,部门需要综合控制支出进度的情况。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分 |
明确性(5分) |
5分 |
||
合理性(5分) |
5分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分 |
|
目标管理(5分) |
5分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分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分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分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分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分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分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分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分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分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分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分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分 |
|
决算公开(2分) |
2分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分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分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分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分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分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分 |
||
人才培养(5分) |
5分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分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分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分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我局部门预算下达的项目支出共2个,2017年度对2个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因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艰巨,财政预算下达业务运行经费不足以保障我局日常运转。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照市政府确定下达我局的目标工作任务,建议增加扶贫移民专项工作经费的财政预算资金。二是财政局考核预算执行进度时,考虑资金预算下达时间和政府采购流程各环节时间节点,部门需要综合控制支出进度的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攀枝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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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100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财政下达的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退出验收考核第三方评估费用及脱贫攻坚宣传和扶贫人员培训费。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扶贫事业机构(项):指扶贫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四川省攀枝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本级)定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