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农牧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3-06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市农牧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种植业、养殖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农作物、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农作物、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协助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意见,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指导实施,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特色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市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5﹒负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兽药(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调解和处理渔业纠纷,查处渔政案件;指导渔港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7﹒负责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装备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的责任。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从市外(国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的有关工作,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1﹒拟订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3﹒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的农业科技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15﹒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协助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农业贸易促进工作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6﹒负责全市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7﹒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着重示范引领,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2017年,我们将围绕此项工作,重点打造以米易县丙谷镇雷窝村为中心的综合示范片,特别是其中的改田改土、设施大棚、标美公路、工厂化育苗、绿色防控、高效节水项目,并将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仁和区芒果基地种养循环示范园、盐边县种草养畜示范园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加快草食性牲畜发展,特别是加大中高山区牛羊的发展力度,抓紧实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提高畜牧业标准化养殖规模。建设金沙江南亚热带植物园、台湾农民创业园,引领全市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二)扩面上山,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项目推进年”要求,加快重大农业产业项目的储备、包装、争取和落地工作,围绕《攀枝花市现代农业上山规划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中高山区的经济作物和养殖项目,实行“一村一策、一村一品”,推进实施种草养畜、节水灌溉、夏秋蔬菜、冷水养殖等10大项目,为农民增加经营性收入打好基础。

  (三)品牌打造,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快推进三项工作的开展:一是完成区域品牌创建,在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的基础上,确定攀枝花特色农业区域品牌,并制定管理办法,实施严格管理,切实维护区域品牌的权威和形象。二是完成营销阵地打造。三是拓展营销市场。积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加大农产品市场开拓力度,支持帮助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做好农超对接,建立稳定销售渠道,与商超企业合作共赢。加强与优势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建设运作良好的电子商务平台,做好标准化生产、采购、销售规范,实现线上和线下的互通和互动,推动我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四)集成创新,完成示范农庄建设。加快推动米易县顶针枇杷农庄、盐边县金河芒果农庄、仁和区翩娜石榴农庄、西区紫玉农庄的建设任务。

  (五)整治环境,全面取消二滩网箱。市委、市政府已于2016年7月15日召开启动大会,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取消网箱。按照准备、动员、攻坚、验收四个阶段组织实施,确保年内完成5.4万口网箱的取消工作。二是转型发展。同步实施生态渔业转型升级和替代产业培育工作,结合我市阳光康养、休闲渔业、现代旅游和观光农业等业态,转型发展大库生态养殖。三是加强管理。拟组建二滩库区管理局,统筹二滩库区旅游、交通、渔业、林业和水环境管理保护等工作。

  (六)主体培育,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全面启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示范工程,每个县(区)培育示范主体1-2个。启动1家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工作,新培育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新培育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0个以上,力争经营主体带动农户达70%以上。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和种养业大户、家庭农场主、职业农民的培训,提高基层农技人员服务能力,帮助农民群众在做好一产的同时,参与三产,拓展增收渠道。协调相关部门整合农民培训资源,加强实用技术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出,与企业加强对接,组织就近和进城务工以及农闲时短期务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七)标准制定,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加紧编制《攀枝花市农业标准化规划纲要》和《攀枝花市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纲要》。重点做好芒果生产的标准制定,选择1个企业、1个农民合作社试点。建立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平台和农业标准化平台,研究出台相应激励政策,争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八)产业扶贫,补齐区域发展短板。细化落实《攀枝花市农业产业扶贫专项方案》,使有条件的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参与1项以上增收项目,为脱贫夯实产业基础。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农牧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攀枝花市农机监理所、攀枝花市植物检疫站、攀枝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攀枝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攀枝花市渔政站、攀枝花市水产站;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攀枝花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攀枝花市土壤肥料站、攀枝花市畜牧站、攀枝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攀枝花市中心分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农牧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农牧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2,419.9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农牧局2017年收入预算2,41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19.9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农牧局2017年支出预算2,41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4.42万元,占90.27%;项目支出235.57万元,占9.7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农牧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19.9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19.9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35万元、农林水支出1,968.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农牧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19.9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45.2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1.8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3.4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544.8万元,占63.83%;商品服务和支出623.05万元,占25.75%;对个人和家庭支出252.14万元,占10.4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农牧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19.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4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86.21万元、津贴补贴480.87万元、奖金18.96万元、社会保险缴费85.97万元、绩效工资264.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5.9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2.68万元。

  公用经费373.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9.60万元、水费4.96万元、电费12.40万元、邮电费11.14万元、差旅费148.80万元、公务接待费7.60万元、工会经费11.87万元、福利费14.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农牧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4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下降1.3%,基本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市作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和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壮大,接待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工作检查,行业和部门间的业务往来增加。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65.63%。主要原因是我局进行了公车改革后,车辆较2016年减少15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8辆,货车2辆、渔政辅助船2艘。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40万元,用于9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农业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全年无政府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农牧局以及下属攀枝花市农机监理所、攀枝花市植物检疫站、攀枝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攀枝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攀枝花市渔政站、攀枝花市水产站、攀枝花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攀枝花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攀枝花市土壤肥料站、攀枝花市畜牧站、攀枝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攀枝花市中心分校等1家行政单位,攀枝花市农机监理所、攀枝花市植物检疫站、攀枝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攀枝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攀枝花市渔政站、攀枝花市水产站等6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3.7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11万元,下降0.03%。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市农牧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市农牧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5.57万元。

  附件:市农牧局预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