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市农牧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2-19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市农牧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种植业、养殖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农作物、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农作物、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协助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意见,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指导实施,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特色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市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5﹒负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兽药(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调解和处理渔业纠纷,查处渔政案件;指导渔港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7﹒负责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装备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的责任。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从市外(国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的有关工作,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1﹒拟订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3﹒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的农业科技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15﹒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协助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农业贸易促进工作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6﹒负责全市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7﹒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发展的开局之年,是农业高点强攻、高位护盘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建成农业小康、促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之年,攀枝花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围绕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的总目标,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在产业发展、农村改革、产品成名、主体培育和质量监管上寻求新的突破,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再上新台阶。力争2016年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57亿元、增长3.6%,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4000元、增长9%。

  1. 抓产业发展,在强基地促产融上挖掘新潜力。继续推行稻菜轮作、种养循环模式,以蔬菜、水果标准化示范园建设为着力点,因地制宜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依托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以旅游新村、台创园和攀西南亚热带植物园为载体,加强一、二、三产业互动,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进度,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2. 抓农村改革,在调结构转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争取在年底全市确权登记工作全面完成。建立农村土地交易平台,因地制宜选择流转方式,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与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担保体系。做好米易县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县工作。

  3. 抓产品营销,在拓市场增效益上开辟新途径。加快建设农产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和攀西农产品交易中心,充分用好盐边县万吨果蔬气调库冷链物流中心,为农产品营销打牢平台基础。以与成都市战略合作为契机,深化在蓉 “农超对接” 和“直销直供”模式,错季做实成都“菜篮子”和“果盘子”支撑,提高攀枝花农产品在成都的市场占有率。继续组织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参加农交会、西博会等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以及特色农产品主题文化营销活动,加大农产品市场开拓力度。

  4. 抓主体培育,在塑能力促规范上取得新进展。坚持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的导向,大力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培育示范工程,全面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治理和现代管理、标准生产和集约经营、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面向市场和开放合作的能力,促进新型主体规范化发展,为攀枝花市现代特色农业的全产业链发展提供组织支撑。深化主体间合作模式,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龙头企业+联合社+农户”、“大园区+小业主”等模式。

  5. 抓质量监管,在抓示范强执法上取得新成效。坚持“产”“管”结合确保“舌尖上安全”。推进农业标准化,抓好“三品一标”工作,保证“产出来”的质量安全;加大综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力度,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切实将质量安全“管出来”。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攀枝花市农牧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669.41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669.4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669.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09.3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17.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7.15万元,专项支出28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农牧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责。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全局各业务处室站等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全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6.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攀枝花“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建设、市院校合作、农业产业化发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储备救灾备荒种子、农业及农村工作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实用技术与人才培训和农牧业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7.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9.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2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年预算为零。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数增长9%,主要原因是我市作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和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壮大,接待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工作检查,行业和部门间的业务往来增加。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数增长49%,主要原因是市水务局的水产渔政行政管理职责、市商务和粮食局的生猪屠宰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农牧局,移交时增加了2台车辆和渔政执法用船2艘。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2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农业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2016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