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农牧局财政预算公开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3-26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种植业、养殖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农作物、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农作物、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协助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意见,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指导实施,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特色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市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5﹒负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兽药(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调解和处理渔业纠纷,查处渔政案件;指导渔港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7﹒负责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装备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的责任。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从市外(国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的有关工作,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1﹒拟订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3﹒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的农业科技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15﹒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协助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农业贸易促进工作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6﹒负责全市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7﹒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1. 做大做强重点优势产业

  推动全市芒果基地提质增效。谨慎扩大芒果种植面积,以米易安宁河谷区域、仁和布德镇为重点,选择适宜气候区域,连片建设优质芒果生产带,争取近年全市芒果达到并稳定在35万亩的规模。重点建设芒果标准化种植基地,对现有30万亩芒果基地加强改造提升,完善灌溉管网和交通条件,提升管理水平,实现优质优价。

  推行“稻-菜”轮作模式,以建设蔬菜标准化示范园为着力点,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夯实“南菜北调”基地建设成果,推动米易、盐边、仁和设施蔬菜生产。重点做好蔬菜标准化示范园的改田改土、设施大棚、田间道路、工厂化育苗、绿色防控、高效节水等项目。

  推广“畜-沼-菜”、“畜-沼-果”模式,重点发展种草养畜项目。盐边县种草养畜示范园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带动全市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加快草食性牲畜发展,特别是加大中高山区牛羊的发展力度,抓紧实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提高畜牧业标准化养殖规模。在建设肉羊良繁场的基础上,争取引进1家大规模或2~3家中小规模的肉牛良繁场。

  2. 深化农村改革

  一是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争取2015年米易县、东区、西区全部完成,盐边县、仁和区、钒钛产业园区完成70%以上。二是推进土地合理流转,放开土地经营权,建立农村土地交易平台,促进农村承包土地依法合理流转,达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三是积极探索农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试点,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

  3.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是扶持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密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二是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合作形式,引导规范运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三是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的教育培训力度。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壮大农业经营新型经营主体实力。四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扶持发展农民防汛抗旱专业队、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队伍。

  4. 加强农产品市场营销

  积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加大农产品市场开拓力度,支持帮助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做好农超对接,建立稳定销售渠道,与商超企业合作共赢。加强与优势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建设运行良好的电子商务平台,做好标准化生产、采购、销售规范,实现线上和线下的互通和互动,推动我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继续做好西博会、农博会、芒果宣传营销等大型农产品营销活动。同时主动出击,做好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力争在农产品加工上引进企业,以期实现大的突破。

  5. 发展观光旅游和休闲创意农业

  休闲农业是以农业活动为基础,农业和旅游业相结合的一种新型的高效农业,是极具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也是新型经营主体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增加利润的最佳选择。浙江的桐庐、安吉就是成功的例子,把观光、农事体验、农耕文化、民俗风情、民族文化有机结合。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开展了全国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活动,引导发展休闲农业。我市有得天独厚的光热条件,结合正蓬勃发展的阳光康养产业,依托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以新村建设和台湾农民创业园、攀西南亚热带植物园建设为载体,拓展农业功能,开展“省级示范休闲农庄”和“最美休闲乡村”创建,进一步做好观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6.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推进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在2个县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市县合力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和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要建立健全生产档案记录制度,逐步建立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体系,建立严格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抓好生猪定点屠宰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农资打假、“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查处、生鲜乳专项整治等活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7.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组成员集体学法制度,落实措施,确保农业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党员和群众掌握基本法律知识,掌握本系统的专业法知识,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机关效能建设,行政审批改革、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切实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打假、扶优、护农,保护农业生产者合法权益。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537.48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支出总计2,537.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4.1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7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3.18万元,业务运行费93.40万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339.87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农牧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责。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全局各业务处室站等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全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病虫害防治、防灾减灾、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和其他农业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doc

               2015年信息公开表.xls

审核: 周德敏   责任编辑: 袁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