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2-03     来源: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目录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部门概况................................................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5

部分  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6

部分  名词解释.................................................................................13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乡村振兴局部门职能简介。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属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

(二)市乡村振兴局部门2023年重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一是狠抓贯彻执行强化三个落实进一步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机制,全面落实过渡期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等衔接政策措施,认真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落实,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二是加强监测帮扶防止返贫致贫。始终聚焦四个环节,扎实抓好集中排查和日常动态监测。坚持应纳尽纳原则,强化对低保户、重大疾病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排查和认定。加强数据分析,提前预防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做好应急预案和应对。对监测户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三是聚焦发展增收抓好产业就业扶持。做好2023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和准备,突出精准使用要求,提升项目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坚持重点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优先扶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到户产业,持续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帮助监测对象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继续稳住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确保有劳动力的脱贫人口家庭至少实现1人就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乡村振兴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市乡村振兴局机关

2

 

3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乡村振兴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乡村振兴局部门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500.2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安排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经费3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乡村振兴局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500.2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0.21万元,占9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万元,占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乡村振兴局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50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61万元,占93.68%;项目支出31.6万元,占6.3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乡村振兴局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00.2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安排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经费30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0.2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万元、农林水支出328.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乡村振兴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0.2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8.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32万元,占23.89%;农林水支出328.84万元,占69.93%;住房保障支出29.06万元,占6.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76.7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10.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

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6.7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物业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9.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乡村振兴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8.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4.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6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乡村振兴局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4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压缩公务接待费10%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1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职能工作开展。

特别说明:除上述1辆公务用车外,2018年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局属事业单位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新增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资金来源为自筹,此车为自行供养。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市乡村振兴局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乡村振兴局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安排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经费3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乡村振兴局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3.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09万元,下降0.14%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乡村振兴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市乡村振兴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31.6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平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1.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6-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doc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市乡村振兴局.xlsx

                              

审核: 庞春键   责任编辑: 扬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