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2-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促进全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提出全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发展布局和优先领域,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科技支撑计划、重大工程;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组织科技重大专项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

  (四)负责拟订全市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五)牵头拟订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

  (六)牵头拟订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平台建设,负责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工作;推进攀枝花国家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地建设。

  (七)牵头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负责科技服务民生工作,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社会事业发展。

  (八)负责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 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的专利工作和专利代理机构业务工作。

  (九)拟订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的奖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科学技术奖励的评审和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保密以及技术市场工作,指导科技中介组织的建设。

  (十)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牵头组织全市科技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十一)负责科学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拟订全市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金融业务,促进科技金融结合。

  (十三)负责全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监督管理;提出强化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投入及优化资源配置的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十四)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内设机构11个,行政编制31人,编内聘用3人,临时聘用人员2人,离退休25人;非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攀枝花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人。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化科技改革创新,破解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二)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重点突破并实施一批关键技术,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完善协同创新体系,聚集创新要素,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探索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新模式,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

  (五)深化科技交流合作,积极融入国内外创新网络,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国际科技开放合作创新格局。

  (六)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创新秩序

  (七)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水平。

  (八)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实施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九)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科知部门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十)不断加强调研,提升服务水平。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94.9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94.9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94.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77.8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1.08万元,专项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全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发展布局和优先领域,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科技支撑计划、重大工程;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决策咨询共组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决策咨询专家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9.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42.62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5年预算数增长/下降0%,本年度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数增长/下降0%,与2015年预算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数增长 13.66%,主要原因是2015年车辆保险由财政购买,2016年由单位自行购买保险。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深入企业及课题承担单位项目考察、实地调研等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