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3-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有关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学校开展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五)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完成省下达的藏(彝)区学生“9+3”免费职业教育任务。
(六)综合管理全市成人教育和广播电视教育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协调普通高等教育发展。
(七)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中等及以下各级各类教育、广播电视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考核工作;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体育拨款的筹集、拨付工作;监督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体育援助、贷款和合作项目的执行。负责普通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完善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体系。
(九)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体育系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用”管理制度改革。
(十二)负责并指导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负责并指导学校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和推进现代教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负责推进农村薄弱学校建设,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推动校舍档案和信息系统建设,促进校舍安全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体育系统来攀外籍教师、教练、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五)管理、指导大中专招生和自学考试工作;制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承担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
(十七)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市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八)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管理学校体育工作;制定全市学校体育、青少年业余训练的规划和工作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
(十九)指导全市学校后勤改革和体育产业发展,负责全市学校后勤和体育产业管理。拟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助管理全市体育彩票市场。
(二十)指导教育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及成果推广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二)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5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建设区域教育高地和体育强市为目标,以依法治教治体为抓手,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关键,以加强党建为保障,全面深化教育体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教育体育事业长足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体育事业。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科学编制教育体育发展规划。全面深化教育体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全力加强教体系统法治建设,推进“法律进学校”。强化教育督导工作,认真做好东区、西区和仁和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通过国检后的整改指导工作,确保米易县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进一步加强教育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语言文字工作。
(二)加大统筹力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努力办好学前教育。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全域推进课堂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水平,持续提高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促进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不断提高特殊教育发展水平。落实《关于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实施意见》,促进我市特殊教育发展。支持和依法管理民办教育,促进高等教育发展、办好成人教育。
(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全面提高智育质量,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
(四)加大投入,持续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努力增加教育投入。着力推进学校重大项目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教育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强高中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装备标准化建设。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好第31个教师节庆祝表彰活动。做好教师培训工作。抓实市本、省培、国培等常规培训。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和指导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用”管理制度改革及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贯彻落实。
(五)实施教育民生工程,促进教育公平。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贯彻执行学前教育“三儿”资助政策和民区减免保教费政策。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认真做好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工作。做好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免学费政策和我市民区免费中职教育政策。积极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做好招生考试工作。
(六)多管齐下,努力开创体育工作新局面。加强沟通协调,会同仁和区精心组织举办好攀枝花市第七届运动会。促进社会体育全面发展。继续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以及《攀枝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组队参加全国及省级群众体育赛事;举办市级系列重大节假日体育活动以及市级群众体育竞赛;做好市级各单项体育协会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水平。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积极配合我市打造阳光康养试验区建设,加强阳光体育产业发展,积极做好有关对接工作。加强体育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的建设项目;完成市射击场改造工程。
(七)抓好教体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抓好教体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体育。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维护教育安全稳定。加强和改进教体宣传工作,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学校后勤保障规范化工作,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劳动生活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切实抓好机关及直属系统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和卫生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离退休管理、双拥、绿化、保密、档案、劳资、年度考核、信访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教育体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601.0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42.9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8.0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01.0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172.0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06.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2.25万元,医疗卫生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69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教育体育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教育督导、教师培训、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全市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的规划与发展等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教师培训、校安办、语委办、“9+3”办公室、体卫艺处、教育督导室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行政运行,主要用于教育体育局在职职工、编内聘用人员工资及原教育局离退休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等、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十三五”规划编制经费,体育协会(含老体协)经费。
(三)职业教育(上年结转),主要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商贸电子学校)免学费补助、2014年第三批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四)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和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含上年结转),主要用于完成特定教育管理工作任务和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及通信、少数民族地区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补助、教育督导督学责任区建设及发展性督导课题研究经费、学校体育艺术及健康教育经费、中小学灾后恢复创建及校安办工作经费、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含“9+3”)、成人教育、中小学教师培训、教师招聘、直属学校内部审计、教师节表彰、慰问、宣传等。
(五)体育竞赛(上年结转),主要用于参加省运动会运动员奖励经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原体育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七)医疗卫生(上年结转),主要用于全市学校重大公共卫生防治专项工作经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教育体育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