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7年度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3-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目前我支队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编制制度,即:当年财政全部拨款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支队的基本职能及重点工作
(一)交警支队基本职能。我支队主要负责组织、指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处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负责承担机动车辆安全查验检测监管工作,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工作,负责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介绍。攀枝花市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 237112辆,驾驶证人数保有量 318682人。为确保我市交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公共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紧盯“防事故、保畅通”的目标,在全市范围内打造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我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资金在保障日常工作性支出的同时将主要投入到以下几点重点工作方面。
一要继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化、深化事故预防工作体制机制,为公安交警部门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创造有利条件。深化货运车辆“双超”治理,狠抓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推进农村道路“两站两员”建设,推广应用“互联网+农村交通管理”信息平台。二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要求,继续推进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两化”工作。分阶段开展“治乱缓堵”系列专项整治,确保城市交通畅通有序。进一步深化公安交警勤务机制改革,为我市打造宜居宜养宜业宜人现代化城市全力作为。三要深入推进公安交管工作信息化建设,重点推动农村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健全完善全市交通智能管控系统,加快推进交警集成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大力推行情报信息研判与指挥调度、勤务部署融合一体的交警警务运行机制,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化水平。四要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开展车驾管监管中心建设,全面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加强执法记录仪配备管理使用,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到实处。五要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和服务人民群众这个核心,继续深化公安交警“放管服”改革,在优化服务环境、拓宽服务渠道、延伸服务平台、创新服务举措等方面动脑筋、想办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二、单位构成情况
我支队隶属于市公安局,属副县级行政单位,民警编制数278人,下设科所队13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管理原则,交警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19.57万元,支出预算5619.5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917.30万元,社会保障支出43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1.9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7年当年度收入预算5619.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19.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2017年支出预算561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5.47万元,占总支出65.58%,项目支出1934.1万元,占总支出34.42%。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交警支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退休人员工资、在职民警住房公积金、长赡人员生活补助),日常公用经费等。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交警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包括标志标线施划、超速系统、红绿灯系统维护、驾考经费、聘用人员经费等。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1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19.57万元。支出预算5619.5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917.30万元,社会保障支出43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1.9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交警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19.5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56.87万元,主要增加的是基本支出中工资、津贴补贴及社会保障等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19.5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拨款4917.3万元,占总预算87.5%。主要用于公安交警及聘用人员工资、工作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道路交通管理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预算为2983.2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99.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8.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2万元。2、一般公共服务――道路交通管理预算1934.1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性支出包括标志标线施划、超速系统、红绿灯系统维护、驾考经费、聘用人员劳务经费等。3、一般公共服务――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81.48万元,其中:用于商品服务性支出11.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9.99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 4、一般公共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预348.84万元,主要用于民警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5、一般公共服务――住房公积金预算271.95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85.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05.91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经费2415.13万元、民警社会保险缴费348.84万元 、行政单位离退休69.99万元、住房改革支出271.95万元
公用经费579.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8.8万元 、水电费27.16万元,邮电费5.11万元,差旅费58.2万元,公务接待费9.9万元,工会经费20.78万元,福利费21.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8万元,其他交通费169.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2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人员公用经费11.4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99.8万元,公务接待费9.9万元。
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数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来我单位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严格按照标准开支的用餐费等。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事故处理,路面巡逻、执行公务等工作的正常开展。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数减少90万元,降幅为3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支队部份车辆已封存 ,财政按现实有车辆进行保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队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九、其它重要事项说明
(一)交警支队机关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579.56万元,(在职人员公用经费568.07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1.1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7.81万元,增长15.51%。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支队无形资产账面价值501.64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7434.54,其中:共有车辆95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87辆,特种专业用车2辆),价值1615.30万元,房屋价值2562.44万元,其它类固定资产3256.8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属于项目类资金(道路交通管理)1934.1万元,涉及一般公共类预算当年拨款1934.1万元,占项目类资金100%。其中:特别业务费19.38万元,移动警务平台运行费5万元,红绿灯系统维护费100万元,超速自动系统运行维护费160万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经费20万元,标志标线经费100万元,聘用人员经费797.72万元,罚没物资处理经费2万元,公安交通管理业务运行费730万元(包括车管牌照证照费,车管所监管平台建设,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车管所基本行政运行费,交通酒驾违法行为当事人鉴定费,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等执法办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