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2-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按照国家规定,按计划对本辖区内各种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经常性的监测,包括水和废水、降水、空气、废气、土壤、沉积物、生物群、固体废物、噪声及振动、辐射等环境要素;

  2、收集、整理、汇总和储存本区域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主管部门、上级监测站及有关单位报送有关数据,协助主管部门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

  3、完成国控、省控及市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与执法提供监测数据;

  4、建立辖区内应急监测网,为辖区内污染事故处理和污染纠纷仲裁提供监测数据;

  5、承担建设项目“三同时”和限期治理项目环境工程竣工验收监测;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

  7、为社会有关单位提供各种技术服务;

  8、开展环境监测科研工作,进行环境测试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参加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其他环境科学研究;

  9、组织环境管理和监测业务技术培训、考核与交流,指导企业的环境监测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

  1、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各项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量、空气环境质量、降水、降尘、声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

  2、完成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和预报工作;

  3、完成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4、完成“创模”监测工作;

  6、完成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及演练;

  7、完成委托监测工作,服务全市经济发展;

  8、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攀枝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收入预算总额为1703.3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03.3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03.3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62.3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6.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4.22万元,专项支出56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环境监测、技术服务等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环境监测中心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环境监测站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环境监测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节能环保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环境监测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环境监测运行、环境监测专项工作、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实验室及污染源现场监测设备购置。

  (二)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4.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21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数增长12%,主要原因是新增土壤例行监测工作公务活动支出。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有关部门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数增长7%,主要原因是车辆保险提高了标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2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环境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环境监测中心站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