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环境监测站财政预算公开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3-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按照国家规定,按计划对本辖区内各种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经常性的监测,包括水和废水、降水、空气、废气、土壤、沉积物、生物群、固体废物、机动车尾气、声学及振动、燃料、光学与辐射等环境要素;2、收集、整理、汇总和储存本区域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主管部门、上级监测站及有关单位报送有关数据,协助主管部门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3、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与执法提供监测数据;4、建立辖区内应急监测网,为辖区内污染事故处理和污染纠纷仲裁提供监测数据;5、承担同级计划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和限期治理项目环境工程竣工验收监测;6、承担市计划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7、为社会有关单位提供各种技术服务;8、开展环境监测科研工作,进行环境测试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参加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其他环境科学研究;9、组织环境管理和监测业务技术培训、考核与交流,指导企业的环境监测工作;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

  1、按期完成市环保局下达的各项环境监测任务;2、做好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工作;3、继续做好“创模”监测工作;4、顺利通过省、市组织的各项检查;5、顺利完成省下达的各项专项工作;6、积极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全面提升应急响应和决策咨询能力;7、以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为目标,逐步提高综合服务能力;8、以监测质量为核心,强化内部质量控制与保证。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攀枝花市环境监测站收入预算总额为1788.6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88.6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88.67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722.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38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环境监测站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环境监测、技术服务等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环境监测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环境监测站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环境监测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节能环保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环境监测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环境监测专项工作、环境监测达标运行、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空气自动站设备更及污染源现场监测设备购置。

  (二)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环境监测站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doc

          市环境监测站财政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