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2-01     来源: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环保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3、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5、负责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8、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10、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系统建设。11、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培训工作。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环保局2019年重点工作。

1.做好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制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加大对涉气工业企业等的执法监管,落实污染物减排措施。加强精细化管理,全面开展扬尘防治。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有效措施持续发挥积极效应。借力“外脑”,组织省市专家针对我空气质量问题把脉问诊,找准病灶、精准施策,力保明年空气质量达标。

2.做好督察问题整改。继续强化通报调度、行政约谈、公开曝光、移送追责等工作措施,持续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确保2019年要求完成的整改任务全部按时完成。

3.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草我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编制污染防治“八大攻坚战”中涉及我局的实施方案,做好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做好土壤污染详查工作。

4.助推高质量发展。继续做好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编制配合工作,确保“三线一单”编制文本更加符合我市实际。落实项目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完成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强化企业环境信用结果运用。开展《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

5.加强执法监管。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加大对仁和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的指导服务,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6.加快环境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化管理三级统筹平台,加大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建设,打造攀枝花特色的“智慧环保”工程,搭建“天地空一体化”监测平台,实现污染源快速识别处置,实施精准监管。

7.完成机改、垂改工作。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配合完成机构改革,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确保队伍稳定,职能融合。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环保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攀枝花市环境信息中心。下属独立核算单位1个, 攀枝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环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环保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013.5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环保局2019年收入预算3013.54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环保局2019年支出预算301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0.54万元,占85.63%;项目支出433万元,占14.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环保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13.54万元。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85.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6.4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环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13.5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94.8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的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67万元,占11.57%;节能环保支出2485.47万元,占82.48%;住房保障支出176.4万元,占4.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支出(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援藏援彝干部人才补助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36.0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医疗补助、福利费和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12.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9.96万元,主要用于:环保局机关及环境监察支队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的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3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局机关及环境监察支队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如环境环境信息系统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维护、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环境监察执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保督察、环保三大战役工作等。

6.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7.5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信息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的支出。

7.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167.99万元,其中967.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环境监测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76.4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环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13.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80.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99.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环保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4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均未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兄弟市州来攀交流、专家来攀指导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2.39%主要原因是2018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减少了2台车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4辆,其中: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9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4辆,越野车8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3辆,摩托车0辆。

2019年无新购车辆计划。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44万元,用于2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公务出行,如现场环境监察、环评验收审核、环保督察、汽车尾气遥感监测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环保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环保局以及下属环境监察执法支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3.2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2.93万元,增长15.66%。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环保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6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环保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1-6-9.(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docx

部门预算公开表_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汇总).xls

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