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9-20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
   (4)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5)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6)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7)负责依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和查处商业贿赂、市场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8)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组织制定合同指导试行文本,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
   (10)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工作。
   (12)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年报公示工作,承担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全市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及发展报告,促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的安排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开拓创新,突出法治建设、强化改革创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监管执法水平,促进消费维权,强化队伍建设,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新的成绩。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增创经济发展新活力。

(1)优化创业环境。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一是积极开展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使市场主体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工商登记。二是推行商务秘书制度形成企业集群注册登记模式。出台《攀枝花市商务秘书托管企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依托商务秘书托管服务登记机制为抓手,形成企业集群注册登记模式。三是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在原“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基础上,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6个部门的15个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全市统一实行“二十证合一”,以“减证”推动“简政”,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注入新的活力。四是开展企业设立登记异地办理业务。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开启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五是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六是全面落实“先照后证”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执行省工商局要求的除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确规定的必须先许可、后办照的46项行政审批事项外,其他149项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作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项目,充分为市场主体“准生”松绑。

(2)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商事主体活力增强。二是市场主体转型升级明显。积极引导具有一定发展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转型升级为企业。三是组织开展对《攀枝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已报请市政府审定。四是加强和推进“法律进民企”示范点的创建工作。

3)强化企业信用监管。一是扎实推进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广泛宣传,通过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及政务中心窗口等平台宣传年报,并印制宣传手册发放到各县(区)。优化服务,通过上门服务等方式指导个体户年报填报流程。强化督导,在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年报督查工作。二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三是切实推进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工作。

2.稳步推进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秩序新常态。

1)推进法治工商建设。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二是聘请法律顾问实施重大决策专项论证。三是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核审工作。四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五是不断优化行权平台建设。

2)深入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7”

3)大力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一是推进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对公用企业的市场经营状况进行了周密细致的摸底排查,开展行政指导或行政约谈。二是依托我局网络监管平台,坚持日常与集中监测并举,对我市169户网站开展政治性有害出版物销售(代购)监测,查办本市首例公众号违法广告案,维护国家领导人形象。三是排查以虚拟货币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工作。四是开展2017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4)加大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认真组织开展红盾春雷2017”双打春风白酒钢材市场溯源等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销售侵犯天伦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专项行动、攀枝花芒果打假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攀枝花芒果良好品牌形象。

5)规范广告主体行为。一是加强广告监测。二是加强对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

6)强化专业市场监管。一是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检查。二是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检查。三是开展限塑专项整治。四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7)强化网络监管力度。一是加大网监宣传力度。二是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8)认真做好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查无工作的新特点,坚持齐抓共管,坚持牵头履职与信息互通、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监管。

3.拓展消保维权工作,营造放心消费新环境。

1)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一是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省局抽检不合格钢材、电暖用品等不合格商品专项清查三是开展流通领域电器火灾治理专项工作,指导、督促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做好流通领域电器、消防产品质量监管。

2大力整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2017年以来,根据全市消费者投诉、举报中涉及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比较普遍、突出的重大违法行为,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加大诉转案工作力度。 三是做好消费维权行政约谈和指导工作。四是继续推进流通领域地条钢专项整治。

3充分发挥“12315”维权作用。一是开展了系列消费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积极处理消费投诉。三是开展康养产业消费满意度指数调查,为我市供给侧改革和阳光康养示范区建设成果提供理论依据。四是开展老年(阳光康养)消费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打造宣传栏,开展讲座等形式进行点对点宣传。五是推进“12315”指挥中心信息化改造,完成改造方案与招投标程序。

4.优化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再添新动力。

1着力培育商标品牌。一是积极参与攀枝花芒果品牌的打造与保护工作,认真履行攀枝花芒果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牵头工作,积极指导申请注册主体开展相关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商标培育工作。三是积极组织推介活动。四是开展采取集中座谈、实地调研、现场办公等走访形式的商标助企大走访活动。

2)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一是定期巡查,积极引导、推动市场业主加大投入,增配人员,改善设施,强化管理,充分履行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不断夯实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加强集贸市场H7N9禽流感防控。  3高效服务钒钛开发区。对开发区的重大项目以及政府和企业关注的的问题,主动对接、及时跟进,坚持实行重点项目全程协办,专人跟踪服务。为缓解开发区企业融资压力,加强事前指导,避免企业多跑路。

4)强化合同工作。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微博及门户网站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进行积极宣传。二是认真组织2015-2016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并同步录入行权平台。三是认真组织2015-2016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全年抽查率为5%四是组织针对消费领域热点行业、公用事业、垄断行业格式条款专项监管行动。五是加强动产抵押登记指导工作。

5.加强自身建设,营造干事创业新氛围。

1)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市局机关逐级分层签订了责任书。局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分别签订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承诺书。细化主体责任,实行清单管理。

2)强化队伍作风纪律建设。一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二是深入推进行权平台建设。

3)严格财经纪律。一是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罚没款收缴严格执行罚缴分离二是积极争取省局资金,保障系统专项工作经费供给。三是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严格财务支出管理,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扎实推进帮扶工作。制定了《攀枝花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推进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五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要求,分年制定松坪村扶贫脱贫计划。在对口帮扶松坪村脱贫工作中给予资金支持,修缮村委会办公场所、修建公厕、垃圾池、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等。至2017年底,松坪村已全面完成脱贫摘帽工作。

二、部门概况

我局下属事业单位2个,攀枝花市消费维权和个私经济指导服务中心、攀枝花市工商信息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本年收入合计206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4.92万元,占99.39%;其他收入12.64万元,占0.61%。

 

 

2017年我局支出合计207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7.67万元,占88.27%;项目支出242.94万元,占11.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62.5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2.05万元,增长10.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5.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1.1万元,增长6.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5.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4.56万元,占80.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02万元,占13.93%;医疗卫生支出0.33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116.06万元,占5.6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支出功能分类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单位:万元)

 
 

 

合计

2,045.97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44.5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5.0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3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16.06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03.94万元,完成预算76.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未开展完,下一年继续开展工作时使用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 支出决算为76.18万元,完成预算211.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中包含上年结转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 支出决算为7.73万元。原因是今年此项目收入为零。

5.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16.67万元,完成预算185.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中包含上年结转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40.92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1.73万元,完成预算43.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未开展完,下一年继续开展工作时使用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16.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138.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29.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 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6.0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5.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5.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00.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24万元,完成预算50.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厉行勤俭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12万元,占93.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2万元,占6.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1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1.24万元,下降42.64%。主要原因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启动公务用车改革和厉行勤俭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局虚假违法广告整治专项检查费用1075元;接待省局商事制度改革等工作督查调研费用1067元;接待省局督导非公党团建工作费用984元;接待植保协会农资市场整治打假费用500元;接待省工商局“红盾春雷行动”督查组费用726元;接待省局年报公示督查组费用1276元;接待省供销社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费用952元;接待省局广告工作督查费用1245元;接待2016年省级专项资金检查组费用2122元;接待省消费质量报峰会费用1008元;接待资阳网监科交流学习费用272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83万元,下降42.56%。主要原因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厉行勤俭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98万元,比2016年增加6.44万元,增长2.1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132万元,覆盖率达到9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5分,存在的问题:财政预算安排的人员经费与实际开支的人员经费存在缺口,用公用经费结余弥补了部分人员经费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在预算执行中尽量做到与财政预算人员经费一致,保证预算执行的准确性。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4

合理性(5分)

4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1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1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1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5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3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本部门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经费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分配、使用不够规范,二是使用效率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规范资金分配和使用,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4

合理性

5

4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2

资金使用

4

3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2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20

使用效率(可选项)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反映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履行主要职能、开展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机关和直属分局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为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反映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用于企业注册登记,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推动广告业发展等领域的专项支出。
  (5)执法办案专项(项):反映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开展“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治理商业贿赂,开展全国广告监测与监管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6)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反映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处在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12315投诉咨询处理系统,12315宣传教育活动,商品质量比较试验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7)信息化建设(项):反映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经济信息中心经济户口管理、综合业务系统等工商信息化系统建设方面的支出。
  (8)事业运行(项):反映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直属单位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教科统一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规定开支的一次性死亡抚恤以及丧葬补助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市工商局).doc

                四川省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决算公开).xls

 

审核: 李英勇   责任编辑: 李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