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市公安局(市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2-19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检查、监督本辖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待业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承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1、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发展。深入开展维稳反恐工作,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各类预案,建设专业研判平台,深入开展专项斗争,坚决防范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坚决防范暴力恐怖事件。
2、全力保持高压态势营造平安环境。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两抢两盗一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常态严打与专项打击整治结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加大对“黄赌毒”、打架斗殴等突出治安问题的主动查处力度,整治治安秩序。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街面、社区、行业场所、区域警务、技术视频、网络社会“六张防控网”,全力压降案件。完善道路交通、消防、民爆危化品和监管场所的安全责任体系,大力实施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消防通道整治、危险物品实名管控等,进一步前移监管阵地,强化事前监管,严防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加大民爆物品、危化物品、管制刀具、散装汽油、射钉枪等的管理力度,严格落实散装汽油、射钉枪实名购买和寄递物流行业“三个100%”要求,严防漏管失控。大力推进实战指挥平台、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公安智能安全系统、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无线通信保障系统及图侦、网侦、技侦“三侦”业务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装备及应急物资库房、省级治安卡点等重大项目建设,以深化“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录,夯实公安工作基础。
3、深化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改革警务运行机制,推进实战指挥体系、情报应用体系和合成作战体系建设。改革执法运行机制,完善执法管理体系、执法办案机制和执法责任机制,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改革行政管理服务,有序下放一批审批权限,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完成网上公安机关建设;进一步创新推出户籍、交通、消防、出入境等改革措施,加快居住证制度、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驾驶人考试新政、车辆异地审验等服务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地。改革深化队伍管理机制,全力跟进实施人民警察分类管理、招录培养、职业保障和机构编制改革,做好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试点的对接准备,稳妥落实县级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管理、使用。
4、全力打造过硬队伍永葆忠诚本色。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等系列教育活动,打造忠诚警魂。突出民警常态化培训、专业人才培养、素质评价体系建设等重点,建立以实战为导向的新警培训机制、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的在职民警培训机制,以问题为导向的警种分类培训机制,着力提升队伍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完善作风建设机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决纠正“四风”和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公安局(市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14717.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717.1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717.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315.8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78.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69.45万元,专项支出2953.3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公安局(市本级)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各项专项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公安局(市本级)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公安局(市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15.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特别业务费135.58万元,政法专网租赁费64.3万元,“天网”一期租赁费324万元,“天网”人员经费301.63万元,办案经费16万元,禁毒工作经费(含禁毒宣传)2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经费2079.8万元,警犬繁育及驯养工作经费3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1.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829.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31.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11.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1.7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5年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公务。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数增长9%,主要原因是2015年1-6月的车辆保险费由财政直接支付,没有在预算中安排,2016年的车辆保险费财政在预算中安排给了单位自行支付。
2016年将新购6辆特种车辆,在省级专项资金中安排,其中:执勤执法轿车3辆,越野车2辆、客车1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317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1.77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安日常公用及各项专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