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汇总)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2-01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公安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检查、监督本辖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承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四川篇”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风险、保稳定、创平安、护发展为工作主线,以深化公安改革、建设智慧公安为动力,奋力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不断提升平安攀枝花、法治攀枝花建设质量和水平,为推动攀枝花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固的政治环境、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公安局下属独立核算单位3个,非独立核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东区公安分局、西区公安分局、仁和区公安分局、直属分局、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机场分局、警务训练支队。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公安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42443.3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9年收入预算42443.3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684.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990.28万元,占98.9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53.1万元,占1.07%。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9年支出预算4244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89.98万元,占88.09%;项目支出5053.4万元,占11.91%。2018年支出预算4075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46.61万元,占89.42%;项目支出4312.48万元,占10.58%。2019年支出预算比2018年支出预算增加168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43.3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40.9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443.3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990.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53.1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4878.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4.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87.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2443.3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684.19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42443.3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684.1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660.69万元,公用经费增加282.58万元,项目经费增加740.9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行政运行支出30151.29万元,占71.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481.5万元,占10.56%;执法办案支出118.8万元,占0.28%;事业运行支出126.6万元,占0.3%;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43.78万元,占3.6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80.68万元,占7.02%;土地开发支出453.1万元,占1.07%;住房公积金支出2587.63万元,占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9预算数为30151.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9预算数为4481.5万元,主要用于:拘押场所经费2155万元、应急储备金50万元、辅警经费1054万元、援彝干部人才补助经费21万元、扫黑除恶经费100万元、警犬繁育及驯养20万元、特别业务费1081.5万元。
    3.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118.8万元,主要用于:侦办各类行政刑事、毒品、经济犯罪、社会治安案件。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126.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1543.7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开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2980.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开支。
    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53.1万元,主要用于:政法系统电路与服务租用费64.3万元、拘押场所安防系统租用费64.8万元、天网运行维护费324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587.63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389.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552.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编内聘用人员工资及五金。
    公用经费4837.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党建经费、其他交通费用、派驻纪检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40.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9.1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为0元,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协调、接待各省、市、州办案及相关部门来攀开展工作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4.13%。主要原因是新增执法执勤越野车2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14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268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28辆,越野车28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31辆,摩托车59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9.13万元,用于41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刑侦、禁毒、国保、网安、科通、技侦、治安巡逻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3.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安排天网运维费324万元,政法系统电路与服务租用费64.3万元、拘押场所安防系统租用费64.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攀枝花市公安局以及下属东区分局、西区分局、仁和区分局、直属分局、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机场分局六家行政单位、警务训练支队一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837.1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82.67万元,增长6.2%。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攀枝花市公安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41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4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台。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攀枝花市公安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00.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目标绩效表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doc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汇总).xls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说明(市公安局-部门汇总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