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2-27 来源:市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发展改革委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及对策,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经济体制改革间的衔接,组织、指导和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负责权限范围内价格的制定调整和重要商品价格的管理,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革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负责与国家、省铁建部门的工作衔接,负责全市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协调铁路建设工作中的征地拆迁和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以工代赈政策,研究编制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二)市发展改革委2018年重点工作。
1、坚定“一个目标”。“一个目标”即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攀枝花贡献力量,全力确保全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其中: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3.5%以内;单位GDP能耗下降率、总量减排完成省下达目标。
2、做好“两篇文章”。着力做好钒钛文章--全面对接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第四次省部联席会议成果,聚焦“五大领域”先行先试、试验区“五个一工程”建设,做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深化水资源税、采矿临时用地等改革试点;着力做好阳光文章--全面启动创建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旅游休闲示范城市工作。
3、用好“三大抓手。着力抓项目建设--认真做好“项目年”各项工作部署,强化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建成项目信息精细化管理系统等;着力抓政策落实—充分发挥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作用;着力抓资金争取--积极争取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专项资金、攀西战略资源开发投资基金等资金,力争在2017年的基础上再创佳绩。
4、、落实“四项重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打好交通建设硬仗,加快建成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力争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米攀段)2018年投资20亿元;争取大(理)攀铁路按照不低于250千米/小时的客运专线规划设计,力争攀昭(通)铁路按高铁标准纳入“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加快攀大(理)高速、攀宜(宾)高速等建设;做好攀盐(源)高速和绕城东段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加密航班航线,积极推进现有机场的地质灾害处置、新机场选址工作;完成通用机场选址咨询报告。加强区域协作推进,着力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全面推进与泛珠三角区域、长江沿岸城市、成都市、北京市西城区等的开放合作。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着力推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对2016、2017、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推进督导,加快推进观音岩引水工程、花城新区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等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实现河门口、大渡口、炳草岗水厂通水;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申报和项目建设跟踪督导;继续抓好市场价格调控和监管,规范民生价格秩序。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价格认证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发展改革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市发展改革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2215.5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2018年收入预算2215.5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截止2018年2月23日,市财政局尚未返回相关结转指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5.5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2018年支出预算221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6.46万元,占87.4%;项目支出279.05万元,占12.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15.5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5.5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2.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15.5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686.70万元增加528.81万元,主要是:
1、项目工作新增4项,公共预算安排经费228.65万元,其中:康养办业务费9万元,攀枝花市项目精细化管理信息系统189.65万元,编制《攀枝花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20万元,《当代县域经济》杂志协办经费10万元。
项目支出中业务运行费、招投标管理工作经费、区域合作办工作经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经费等50.4万元较2017年90万元(含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39.6万元。
2、因在职及退休人员增加等原因,人员经费1660.80万元较2017年1325.28万元增加335.52万元,公用经费275.66万元较2017年271.42万元增加4.2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2.43万元,占7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92万元、占16.1%,住房保障支出136.16万元,占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315.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运行所需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支出,确保发展改革事务正常开展。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259.05万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建成完善的项目精细化管理系统,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做好康养产业和康养项目的规划、调研、指导等工作,促进我市康养产业发展;完成《当代县域经济》杂志年度合作协议书及市政府关于推荐省县域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单位的函各项工作;完成各项区域合作工作;在全市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系列活动,在全市持续掀起双创热潮;依照职责公开、公平、公正对招标评标工作依法进行监管,在电子招标示范文本编制、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完成国家、省、市、县四级连网的12358全国价格监管平台的正常运行;完成前台呼叫平台进行12358价格的投诉、举报、咨询等接听工作;后台的业务处理以及回复工作;完成2018年每月周报、旬报、月报的主副食品、能源及生产资料、建材、特色农产品采报价工作,定期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媒价格公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2018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并发布《攀枝花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27.49万元,主要用于: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对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责中涉及的价格不明、价格有争议和价格难以确定的有形财产、无形资产及财产性权益进行价格认定;负责对税务部门涉税财物进行价格认定;对本行政区内价格认定进行复核裁定;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内价格认定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涉案财物价格认证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教育,开展价格认定及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发改委交办的事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36.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0.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0.11万元、津贴补贴698.96万元、奖金24.24万元、社会保险缴费57.42万元、绩效工资60.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4.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28万元、未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191.37万元、住房公积金136.16万元。
公用经费275.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72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2.77万元、电费6.93万元、邮电费11.70万元、差旅费83.16万元、公务接待费3.60万元、工会经费7.81万元、福利费16.50万元(离退休6.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25万元(在职党建经费11.71万元、离退休党建经费11.52万元、编内聘用人员公用经费0.14万元、纪检监察经费5.4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2.4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3.60万元较2017年预算4.90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对口接待的原则,严格控制人员数量和经费预算,切实有效降低费用开支。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来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较2017年预算10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我委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出行坚持厉行节约、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则,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的工作目标。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3辆(2016年已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调拨其他单位),越野车2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委日常公务、项目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发展改革委等1家行政单位、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1.77万元,比2017年预算252.95万元减少31.18万元,下降12.32%。
下属事业单位市价格认证中心(未参公管理)运行经费23.30万元(2018年预算经费单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发展改革委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3辆(2016年已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调拨其他单位),越野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发展改革委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9.0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40100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年初政府采购补充公开说明.doc
401001-市发展改革委2018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xls